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老师,我有一笔2019年的进项税,在19年应该做进项转出但是没做,申报表在2019年已经做了进项转出,在1月份的时候做了进项转出,然后这笔钱在1月份也缴纳了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现在因为这一笔申报表和账上留底总是对不上。
老师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2022年收到专票,报税时进行抵扣了,但是当时做账时忘了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直接全部计入材料了,这种情况,现在2023年针对那笔的进项怎么做账?
你好老师,以前年度有个账是这样的,收到一张专票,记账时直接将进项税款计入管理费用了,但是后来调整又将计入管理费用的进项税调出来了,月末时发现,本月都是简易计税的收入,所以又把进项税额转出了,他会计分录是这样写的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 这样做对吗
老师,我想问你,我看了以前会计去年的账,都是无票收入,但是没做税的,然后有专票进项没认证,我现在3月份也有无票现金收入,但收到进项专票的,我现在最好是和以前会计一样做账,还是把无票收入正常做税出来,再把进项专票认证掉好呢?这个是一般纳税人的学校
老师,我2022年收到一张材料专票,进项税分录里没有体现,计入库存商品了,但是纳税申报这块的进项税报了,现在我把这笔分录,冲红,重新做正确分录,这样账税是一致的,但是这笔进项税本来是计入2022年的账的,现在计入2023年的账了,累计的税金是对的,这样可以嘛?
累计的增值税留底都是对的,没有关系是嘛?
你好是的 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