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风险,补救就是三方签一个代付款协议,要盖3个公司的章
A公司向B公司签合同购买了货物,然后卖给C公司也签有合同,但是B公司开票给C公司,因为这样做不合理,那B退款给A,A退款给C,然后B和C签合同,C转钱给B,但是货物已经给C了,这样做合同上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我老板名下有几个公司,A公司打了往来款给B公司,C公司、D公司分别与B公司签了未税合同,B公司还了往来款给A公司,实际上B公司打到A公司的往来款是付C公司、D公司的未税合同货款,请问我要准备什么资料去做凭证,怎么样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跟A公司沟通合作后,给的合同是B公司的,合同款也是打给B公司,收据也由B公司开具,但是服务是由A公司提供的,这个有法律风险吗
公司a和公司b签订销售合同但货物是项目公司c公司用。公司a得送货单开给项目c公司。这样子的业务有什么税务风险吗?公司b和项目c也签订一份合同。
合同是和A 公司签的合同,我公司给A 开票,但是收到的是B公司打来的货款,这样有什么风险,如何处理?
小金额也得这样吗?二万
您好,是的呢,票流和款流不一致就是不太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