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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股东已经到了实收资本的实际缴付时间但没有缴足,如在今年五月底前应缴1000万 实际上只交了583万。请问该如何处理

2023-05-31 11: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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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1 11:21

你好,现在他能借钱投资吗?以后你们收到钱可以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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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00 追问 2023-05-31 11:23

应该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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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31 11:24

不能的话,那没办法,这种容易形成异常,工商局查到要求强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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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00 追问 2023-05-31 12:04

老师您好,可不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延长缴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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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31 12:05

今年最后一天你问工商 那边 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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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00 追问 2023-05-31 12:28

好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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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00 追问 2023-05-31 12:29

会计上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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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31 12:41

没有收到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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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00 追问 2023-05-31 13:09

如果收到的金额比应实缴的少 ,是不是收到多少账上就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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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31 13:11

是的,是这么说的,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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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00 追问 2023-05-31 13:22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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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31 13:40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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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现在他能借钱投资吗?以后你们收到钱可以还回去
2023-05-31
你好; 1. 可以挂其他应付款的。 可以的。 减资不会涉及税费  2.       你们子公是独立的 ; 可以的  但是一般子公司会比母公司少的  
2022-02-25
账务处理:多缴的 35 万,若被**司不退,借 “投资收益” 35 万贷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35 万;若退还,借 “银行存款” 35 万贷 “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35 万。 注意事项:留存减资决议、工商变更等文件,投资损失需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还要关注被**司后续经营看是否需提减值。 多交部分:要么让被**司退还,要么做投资损失税前扣除。
2025-10-20
当时账务处理咋么做的
2023-05-29
国税函〔2009〕312号解读与案例应用 一、国税函〔2009〕312号核心内容 国税函〔2009〕312号文明确了一个原则: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这部分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案例分析与应用 1.企业背景企业在2021年通过股权转让实际控股,注册资本4100万。名义上未实缴,账面上其他应收款挂2597万,实收资本2600万。期初建账时实收资本处理为零。 2.2023年度借款及利息情况2023年度借款254万,产生利息支出。 3.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分析根据国税函〔2009〕312号文的规定,需要比较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在本案例中,企业注册资本4100万,但实收资本被处理为零(尽管实际有2600万实收,但账面为零)。假设应缴资本额即注册资本4100万,实缴资本额为零(按账面处理),则两者差额为4100万。2023年度借款254万产生的利息支出,根据规定,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应缴资本额差额(4100万)应计付的利息部分,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总结 基于国税函〔2009〕312号文的规定和本案例的具体情况,2023年度借款254万产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主要是因为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导致该利息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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