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哦
东海公司,南航公司两个投资人决定合股投资8000万元经营一家商城,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服饰,家用电器和日用百货,并开设一个冷饮店,以租入三层楼房一栋,其中一楼经营日用百货,二楼经营服装,家用电器,三楼为冷饮店。营业执照已办妥,准备开业。请为公司设计一套会计制度,监视前调查获得以下资料。公司名称为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已在银行开立账户,除两家和股投资外,还准备向银行贷款和吸收他人资金,但他人投资不作为股份,只作为长期应付款,按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10%利息商城和冷饮店均需重新装修后方能开业,需购入收款机,货架,柜台,音响设备,桌椅等设备,输车辆冷饮店的收入作为非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商城购销活动中,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可以赊购赊销。故请的安保保洁人员若干人每月按计时工资计发报酬,奖金视营销情况而定,房屋按月缴纳租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我是公司要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共同费用应在商场和冷饮店之间按比例分摊利润,要按商场和冷饮店分分别计算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金。问题与任务: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应如何设计会计科目?
老师您好,这么晚还打扰您,我想问一下外商投资企业是计提企业发展基金,还是盈余公积金?这个我搞不太清楚。还是说都计提,我审计的这个公司去年计提的是发展基金,今年计提的是公积金,然后我问他们企业有没有政策,他说没有,我也在网上搜索了一下,但是不太明白,咱们有什么会计政策吗?
老师您好,我们是单位的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请注意不是外商投资企业)。 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启用盈余公积—储备基金,和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这两个会计科目? 对我们是否可以使用这两个科目会计准则上是否有明文规定? 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解答!
老师您好!我所在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的是医疗行业,免增值税,规模比较小。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您 第一个:因我接手前面的会计账务不久,接近年底了我把账梳理了一遍,发现预付账款和在建工程科目还有接近两百万的借方余额没有转出,我查了后发现是几年前买的资产和装修款没有开发票的原因所以一直挂着账,我想写个情况说明把他转出相应的科目,后续汇算清缴时再做调增处理,不知是否可行,或者有无相关的政策文件能做为支撑 第二个:清查时发现应付账款的科目中有几家供应商已经停止合作2年了,但是账上还有欠着对方的钱挂着账(实际上其实已经付清对方的款了),我也想写个说明由领导审批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操作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规,请问老师有其他办法吗?
那么请问老师,我们应该使用储备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科目吗,还是应该只设置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经批准用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未分配利润等转作投资的,借记“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