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一)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三)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二、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三、关于申报表的修订
修订《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增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优惠申报有关数据项目,相应修改有关填表说明(具体见附件)。
四、关于“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办理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五、关于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处理方式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六、其他
(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二)2021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执行。
(三)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四)本公告修订的表单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减征比例的规定公布当日正式启用。各地启用本公告修订的表单后,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中的《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中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特此公告。

老师,请问下增值税报表关于附加税,按月销售额不足10万减半征收城建税,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这里的月销售额是不含税的吗?是不是有这个政策
外资代表处是不能经营业务的,因而不能开具发票,无需交纳流转税,因而也不需要交纳地方教育附加税、城建税、河道管理费等地方附加税种。 依据中国关于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外资代表处注册完成后,只需按成本费用支出交纳营业税与所得税,此外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代表处无需交纳教育附加税等附加税种。虽然代表处不能经营实际业务,但每个月必须做帐与报税,一般可委托代理记帐公司办理,可以节省费用支出。请问老师如果有业务呢?
#提问#老师山东省临沂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3年还减半征收吗?相关政策有吗帮忙发一下吧老师
老师早上好!帮我一下这张凭证,最后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没有减半征收,上面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都有减半征收计算,为什么地方教育费附加没有是不是打印错了吗?
老师:烦请问一下,小型微利企业附征税是如何申报的?也就是说有什么优惠政策。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部交纳吗?
老师好,公司主要是做维修服务的,一共有2个员工,一个是法人,一个是法人儿子,法人的工资计入了管理费用,法人儿子的工资计入了营业成本。但是第一季度收入比较少,导致成本比收入高,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风险等级是中。有必要再把法人儿子一部分工资调到管理费用吗?还是怎么办?
老师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二零二六年第一季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申报时显示黄色。,这个是什么意思啊?需不需要填呐?
老师,关于残保金工资人数是平均每个月不能等于大于30个人,还是一个月不能等于大于30个人
老师,我们浙江舟山公司成品油企业去年11月双抬头报关进口,税款是消费使用单位直接缴纳的,增值税网厅能直接出现,但是成品油模块一直没有,海关缴款书信息采集会提示海关信息已经存在,去成品油模块导入消费税税号又提示海关信息不存在,找了专管员她说没遇到这种情况,反馈到总局,现在还没解决。想问下你们有没有遇到这种问题,怎么解决掉的?
老师,您好。我接手的公司,增加了出口业务,整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麻烦老师发一下。从要发货开始,到退税结束
老师,计提企业所得税计算是利润57143.31×5%?,小微企业
老师,你好,请问外贸公司一张采购发票的商品种类有一百多种,我应该怎么入库?以前的会计已经按品名一个一个的入库了,我现在如果还是按以前的方法来做入库,工作量太大了,有什么办法能简化工作呢?后面新采购的商品,有些已经有账了,有些需要新增,我是不是把有账的先清掉库存,新增就直接新增一个二级科目,库存商品-采购也可以?
老师你好,请问,工程小规模小公司,主营业务修农村自建房,收到定金走: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下一次正常收工程款,走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老师你好,我公司主营回收废旧,购进一批100吨废钢铁(放在露天),再卖出时只有95吨了,其中5吨(日晒雨淋氧化减重了),是合计损耗计入成本,账务怎么处理?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吗?
你好!我在一家企业电子税务局办税人还没解绑,能在新的企业绑定报税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