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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该题的ab选项如何理解

老师,该题的ab选项如何理解
2023-06-09 16: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6-09 16:42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合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合并方才承担民事责任;如债权人在公告期间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合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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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08 追问 2023-06-09 16:47

可以举个例子吗老师,这个讲义中未见到,还有a选项也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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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09 17:07

比如说,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但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如果在公告期内有债权人申报了该笔债权,则视作原告已经知晓该债权的存在,因此合并方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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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08 追问 2023-06-09 17:21

老师,就该题而言,若丙公司申报了债权,则乙公司已知晓该债务,甲若吸收合并乙公司,则也要承担责任,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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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09 17:24

不是的,是假设存在第三方丁公司,丁公司在公告期内申报了债权,则丙公司无法以此为由(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要求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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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08 追问 2023-06-09 17:41

没懂,这个知识点还是没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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