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比如说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相关金额: (一)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2B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老师: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自2018年4月拿地12月开盘,共开发41栋楼,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交房,后来因疫情原因后面签的合同又改为8月31日,7月又因洪水原因再一次改为10月31日,最后在12月31日才拿到32栋楼的单体竣工验收报告,准备这32栋楼元旦后先并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并交房,请问老师:1、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节点是什么时候?2、企业所得税的确认收入时间节点是什么时候?请老师给详细解答,谢谢
请问老师,土增税清算,涉及营改增前后,请问收入怎么计算呢?营改增前按照含营业税的金额作为收入的,请问这个界限是以合同日期为准还是发票日期为准?
请问老师,土增税清算,涉及营改增前后,请问收入怎么计算呢?营改增前发票金额就是合同金额对吧?所以不存在以发票为准还是以合同为准的情况对吗?
请问老师,土增税清算,涉及营改增前后,请问收入怎么计算呢?预售的收入定金算算作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按以下方法确定相关金额: (一)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请问老师,营改增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吗?
请问老师,既有合同又有发票的以哪个为准?
你好; 如果合同和结算金额 有差异的; 以发票为准的
没有发票的呢?
没有发票; 如果合同金额和结算不一致 ; 就要以 实际 发生金额为准了。 正常 不会没有发票哈;
没有发票也没有合同的呢?
你好; 那你就 以结算单或者 竣工单数据为准
有收据,可以以收据为准吗?
你好; 你 啥都没有; 以结算单 和收据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