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运输分公司能否开票给旅行社? 不可以,非独立核算不行的
增值税,总公司移送货物到同一县市的分公司用于销售,不视同销售,移送当天不确认增值税。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都是以总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总公司(一般纳税人)13%确认销项,同时总公司购货的进项也可以抵扣,分公司不涉及增值税处理。如果销售给消费者时开票和收款是分公司的银行账户和抬头的话,按照分公司(小规模)3%确认销项?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话13%确认销项?需要做一个总公司销售给分公司的销售处理吗?总公司确认销项,开票给分公司,分公司拿到发票,如果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如果是小规模,含税金额作为分公司的库存商品。 麻烦懂的老师回答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家分公司,独立核算。有以下几个问题。 1、由于分公司没有资质一些业务接了但是由总公司开票,总公司入账,但这比业务属于分公司的,我要如何把这个钱转过来?由分公司开票给总共公司吗? 2、分向总或者总向分公司开费用票是都可以税前扣除吗?分总之间业务往来是否需要签订合同? 3、分公司的人员工资有一部分总公司发又有一部分分公司发,社保在总公司。分公司还需要对他申报个人所得税吗?对于分公司没有给他买社保税务部部门查出来会不会说我们违规了? 4、分公司交管理费给总公司,总公司开的管理费用票分公司不能税票扣除,那么我能不能让总公司开其他品名的票,这样我可以税前扣除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做承包食堂的,总公司在北京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在外埠是小规模纳税人,独立核算。外埠的项目是由总公司跟外埠的公司签署的,收钱是由总公司收取。因为外埠当地的员工要上社保,所以社保、工资等日常经营开支都是由分公司支付的,想问下这种总公司收钱,分公司花钱的经营模式,可不可以理解为总公司把项目包给了分公司来做,这样每月1.总公把从对方公司收到的钱做收入,扣掉一定的管理费后打给分公司,此款总公司做成本2.分公司收到钱做收入并开专票给总公司进行抵扣。(特别问下,总分公司这间这种服务性的项目能否开专票?)这样处理业务有什么不妥之处吗?请您多多指正。
总公司 A下属有两个分公司:旅行社和运输分公司,两个分公司都未独立核算,统一用总公司的抬头纳税识别号对外开票;旅行社在开展业务时,用到运输分公司的车辆,请问:运输分公司能否开票给旅行社?抬头又都是总公司的,如果不开票的话旅行社又不能对交通费进行差额抵扣。不开票的话又如何对旅行社的差额抵扣处理?
老师,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在同一个城市,如果如果员工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选了独立核算,但平时业务都是总公司对外签合同,员工出差交通也都是为了总公司业务,分公司不做实际业务,因此差旅报销开的也是总公司抬头。在哪个公司支付分公司员工的费用报销更好,还是都可以?(1)如果在总公司支付分公司员工的费用报销,与分公司劳动合同不一致(2)如果在分公司支付分公司员工的费用报销,与工资社保支付使用同一个银行账户,在分公司记账,但发票是总公司抬头,是否可以?
老师好计算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该从哪个地方取数
个人独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挂帐应付股利,未分配给股东,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注销吗
老师财管中在涉及投资营业现金流的那个涉及出租房屋 租金流失的那个类型题,租金又有在年底收当年的这个抵税就是当年 那么如果是年初收当年是不是也在当年扣税 只有上年末收当年的那个抵税计算是计入上年末嘛总是搞不明白
非盈利民间组织商会付演出费计入什么科目
成本差异分析太难掌握啊 题目那个坐标图代不上数字
票面利率>市场利率,债券价值>债券面值,内部收益率低于票面利率,这个怎么理解
我觉得这道题是不是有问题呀?从题目的角度来看,并不能分清楚甲跟丙谁是买受人,谁是出卖人人。虽然是甲委托的乙运输公司但是这个委托人他可以是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呀。
工商公告25日到期,24日提交注销资料不知道可以的吗
1.嵌入式软件共同费分摊:分别有:房租、水电、还有什么是共同的费用?2.房租软件成本:选用面积算出每个部门费用,直接分到车间产品房租,再按软件占总销售额比例分摊)这样对吗?3.烧录机录程序的折旧也属于软件成本吗?4.嵌入式软件,如果有维护费用,收入与维护人工都属于软件收入与成本,不属于研件成本了?
老师外贸企业购进保税区的货物转出口贸易,电子税务局还要备案吗?
不可以开票的话我怎样做旅行社的差额抵扣?
同学,你好 不做差额抵扣,你这相当于公司自己内部提供服务
不抵扣的话,我旅行社的这个车费直接全部进成本么?进成本我又没有票
同学,你好 你的油费可以做成本,你的车折旧可以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