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六条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具体的税款缴库或退库程序按照财预[2012]40号文件第五条等相关规定执行。 老师,这是什么意思?我有个分公司这季度净利润9万,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需要预缴2万多的企业所得税,按照这个文件,到时候合并总公司申报时是能退多少的税款??总公司享受小微企业减按2.5%的优惠的。能用大白话讲出来吗?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一个北京分公司,去年9月刚成立,总公司在上海,至于企业所得税问题,是不是符合上边第二条,就不用申报企业所得税了,
1.国泰公司2020年有关资料如下:(1)2020年会计利润总额2000万元(2)“财务费用”列支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30万元,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借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为22万元。(3)“管理费用”中计提无形资产跌价准备80万元。(4)“营业外支出”帐户借方列支了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的捐赠100万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的税率为25%。2.2019年国泰公司准备在A、B两个异地设立机构。预计公司本部2021年的纳税所得额失500万,A地可实现利润70万元,B地预计亏损20万元,公司本部和将要在异地设立的公司,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试回答:1)2018年企业的纳税所得额为多少?所得税为多少?(列出计算式子)2)从企业所得税筹划角度,国泰公司在异地应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列出计算式子)
A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分别在武汉、成都南京有三个分公司,A公司适用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政策2020年度财务报告中,成都分公司占三个分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职工薪酬的比例分别为:50%、30%、30%。成都分公司适用西部大开发15%税率优惠政策,总机构和其他分支机构税率均为25%。假设2021年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3亿元,成都分公司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款是()万元。 A.1252.8 B.1350C.2320D.3480 请问老师,这个题怎么做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 号)第九条规定执行: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 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请问老师,后半部分没有看懂?
老师好 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电梯销售安装合同,已收回大部分工程款都是由住房公积金代付的,但未开发票,现在项目所在地的街道让我们把发票开给业委会(说是建委让的),我们现在能开这个发票吗 我们这个发票应该开给谁
是exw出口方式,杂费我们不清楚,货代问报关杂费按照保管费100元申报,是否可以?
老师 请问建筑材料销售一般是指什么?
老师请问,物业公司收到停车费收入,未开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之间可以做无息贷款吗?
一个地址注册几家公司是不是也可以?
老师,投标项目报价部分需要PDF版本,比如前几页盖章了,后面的几百页不需要盖章,那可以把不盖章的部分直接弄成PDF版本可以吗?
2026年查到2025年有一张发票用重复了,怎么调账
工商年报怎么报呀,数据是根据那个财务报表来报
老师,有建筑行业的实操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