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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从物未随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是啥意思?不都是如果说需要实现债权了的话,都要清偿嘛,这个效力不及从物是什么意思呀呀?

这个从物未随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是啥意思?不都是如果说需要实现债权了的话,都要清偿嘛,这个效力不及从物是什么意思呀呀?
这个从物未随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是啥意思?不都是如果说需要实现债权了的话,都要清偿嘛,这个效力不及从物是什么意思呀呀?
2023-06-27 06: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6-27 07:07

你好,同学,这个地方强调的是动产,从物交付了质权人才有对其行使质权,如果没有交付,质权人对从物就没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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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27 07:08

强调动产的从物要交付才可以对其行使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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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这个地方强调的是动产,从物交付了质权人才有对其行使质权,如果没有交付,质权人对从物就没有权利。
2023-06-27
您好,同学,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3-07-31
您好,以下您看是不是可以理解 出卖人管理人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目的,是最大化出卖人的破产财产,或因为解除合同并收回买卖标的物的收益大于继续履行合同的收益,或者解除合同有利于及时处置破产案件,加快破产程序。如果允许买受人以未违约或未将标的物作出其他不当处分为由进行抗辩,则破产程序所要求的最大化破产财产,快速、高效、低成本、公平处置破产案件的要求可能落空。因此,法律不应当赋予买受人对于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解除的抗辩权。
2024-06-25
一、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的取回权 管理人可取回物的情况: 未完全履行付款义务:在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价款前,若出卖人破产,出卖人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有权依据所有权保留条款取回标的物。这是因为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买受人,出卖人仍保留所有权。 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出卖人管理人也有权取回标的物。 管理人不可再取回物的情况: 买受人已完全履行付款义务:此时,买受人已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管理人无权取回。 合同被合法解除但买受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合同被解除,如果买受人已经支付了合理对价且标的物已交付,可能视为买受人已善意取得所有权,出卖人管理人无法取回。 二、撤销权行使后的法律效果 撤销权的行使: 管理人有权对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进行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买卖双方应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价款。这是撤销权的直接法律后果。 价款的性质区分: 普通破产债权:如果交易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且管理人撤销该交易时,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通常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处理。这是因为该债权发生在破产受理前,不直接服务于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增值或债务清偿。 共益债务:若交易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且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而撤销该交易,买受人请求返还的价款可视为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负担的债务,其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 特殊规定:如您提到的,某些情况下,即使交易发生在破产受理前,但基于法律特别规定(如直接规定为共益债务或基于公平原则),买受人请求返还的价款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益债务。 总结 取回权:主要关注所有权归属及买受人付款情况。 撤销权:涉及交易合理性的判断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债权性质:需结合交易时间、破产程序阶段及法律规定,区分普通破产债权与共益债务。
2024-07-14
同学你好,我刚刚在你的追问中已经进行了回答,你可以对照看一下,我认为你的理解是没有错的,最终利润表的结果都可以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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