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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请问当前可以加计抵减的是10,15,还是5,求解

2023-06-28 19: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6-28 19:27

你好; 现在是生活服务加计扣除10% 、 现代服务加计扣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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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80 追问 2023-06-28 19:46

没有15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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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28 19:46

你好;对的; 22年12月截止了。 23年开始就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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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现在是生活服务加计扣除10% 、 现代服务加计扣除5%  
2023-06-28
你好从 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简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参考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第一条——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第一条。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6-15
你好,你的四项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就可以 你当月得有进项税额
2023-06-25
你好,按照抵扣之后的来结算。
2023-05-04
您好,这个是可以抵扣的,可以
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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