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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徐州高新区税务局提醒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及财税2019年第39号公告,您单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在完成增值税申报后,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留抵退税申请。退税申请请您在本月增值税申报期内提交。 老师现在又可以增值税留抵退税了吗?这个政策不是今年就不能申请了嘛

2023-07-11 13: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7-11 13:12

同学你好 有的地方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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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198 追问 2023-07-11 13:13

老师,广西的能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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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7-11 13:19

这个看当地税局的要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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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198 追问 2023-07-11 13:19

老师这个文件具体内容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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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7-11 13:26

2023年留抵退税政策如下:对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量的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本公告所称增量的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1.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多征税额与其相同。2.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本公告第八条所称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所评定的信用等级。本公告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应符合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的退税条件,且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办法规定的免抵退税额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减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额。本公告所称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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