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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四川公司在深圳也设立了一个堆放货物的仓库,平时也有采购或者仓管在那边发生费用,请问他们开过来的费用发票可以在广安入账吧?什么情况是不可以入账的?

2023-07-21 17: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7-21 17:52

你好!其实严格来说,是应该再那边成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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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84 追问 2023-07-21 17:54

但是费用不多,一个月可能一千多,那边就相当于是个办事处那种,关键现在那边不开票我付出去的就下不了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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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7-21 17:55

你好!你开这边抬头的发票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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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其实严格来说,是应该再那边成立分公司
2023-07-21
你好;  你调整差异金额即可 ;  假如发票与你暂估有差异; 就调整差异部分   
2022-02-23
如果采购在 9 月发生的费用,不管报表是否提交上级,只要是 9 月的单据,原则上都应计入 9 月的成本费用和借支中。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当月的实际业务情况。 如果一个货物归属期是 9 月发生的成本已支付,但 10 月才交回来报销,成本应计入 9 月。借支最好也计入 9 月,这样能保持业务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如果确实在 9 月未记录借支,在 10 月记录借支也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但应在备注中清晰说明情况。 会计分录方面,如果在 9 月未记录借支,10 月记录借支时,可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当用其他应收款冲抵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
2024-10-09
同学你好,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内部往来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主体,所得税执行汇总纳税原则,只需做好内部往来核算。例如,总公司代缴社保后,将代缴的社保费用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代缴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冲减“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收到款项后,冲减“其他应收款”。 费用分摊 若总分公司之间有明确的费用分摊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方法,将社保费用在总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总公司在支付社保费用后,根据分摊协议,将分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减少相应的费用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分摊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并增加“其他应付款”。 独立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主体,在总公司代缴社保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将社保费用作为一项成本或费用进行核算。总公司支付社保费用后,向分公司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分公司根据发票或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将社保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通过银行存款或其他往来科目支付款项给总公司。 在进行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结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三是要注意税务问题,如社保费用的税前扣除等。
2025-05-15
你好,一般不用代开发票的,这是需要把这一部分社保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挂对方公司,然后对方公司定期把这部分资金汇给你们
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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