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计入营业外支出,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

资料:粤信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按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的3%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12月1日,“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为880 000元,“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21 000元。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⑴8日,收到利民商场交来用于偿还欠款的转账支票80 000元,已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 ⑵15日,赊销给甲公司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 000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2/10,n/30”(假设按总价法计算现金折扣,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 ⑶21日,应收大洋公司货款27 000元因该公司撤销无法收回。经批准,确认为坏账。 ⑷24日,收到购货方万达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用于抵偿所欠货款。该商业汇票的面值为156 000元,期限90天。 ⑸28日,收回年初已确认坏账的应收账款16 000元,并已存入开户银行。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①计算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 ②列式计算2021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老师,我刚刚问过资产减值损失那个问题的,我刚刚报完汇算清缴,出初稿的工作人员跟我说,那个提示不知道税务局那边会不会让我调增,我汗颜了,客户的货款情况是欠了50万,那些程序走完,破产公告也发给我们了,最后就只分回2万,那剩下48万是没得收回了的,那48我就直接做了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客户,我填报汇算清缴表格的时候就出现资产减值损失的税收金额有48,纳税调整金额无数据,最终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里33行无数据,34行是灰色的无法填写数据,刚刚老师你也说忽略电子税务局这个提示,申报即可,我刚刚收到编辑初稿人的信息,又担心了,所以特地又来打扰问下老师ಥ_ಥ
提问# 一、稽查补查税,其中补缴2018年度企业所得以及滞纳金 问题1:企业会计入账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10万元,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同时,这个营业外支出~滞纳金科目这个可以直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冲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吗?还是说挂在营业外支出科目,等年度汇算清缴时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2:往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超过三年了,确定余额收不回来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直接可以经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过度,冲减未分配利润吗?还是只能挂在营业外支出这个科目,等汇算清缴时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只是挂太久未收回来,又没有充分证据资料)? 以上两种情况,老师帮给出一下正确会计分录和对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是否要调增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老师,就是我们公司账务处理,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就增加,因为没有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这是计提坏账准备,税法不认可我到时候汇算清缴调增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但是我的账是可以计提坏账准备的哈,老师,因为应收账款没收到款,如果就一直放在应收账款,我们未分配利润实际是虚数,因为未分配利润数据来源于收入个支出,收都没收回钱,所以未分配利润是虚数,按照未分配利润来看分红,不符合真实,我不知道我理解对不对,老师
老师,我这个季度做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因为涉及到企业所得税预交,预交里面也要填营业外支出金额,其中坏账准备是多少,滞纳金多少,这样我们才是四十多万,我知道这个应收账款没有税法规定的依据和滞纳金罚金是不能税前扣除的,我只是现在是预交,税务局看到我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这个营业外支出数据,会不会叫我调回来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我们税就交多了,明年申请退税特别麻烦。我这个还怎么办,我就怕税务局叫调回来补税,明年汇算清缴我也会把作坏账准备调增企业所得税,我目前也只能报四十多万的利润,我不知道后面两个季度会不会没利润。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我怕是风险提示
老师,我单位有两个人,就是一个保洁,一个会计没在单位缴纳社保因为都是个人有社保,就是在我单位入职前就有所以单位没给社保,做工资表时有这两个人,但是没申报个税觉得临时人员会随时离职,现在问老师,这两个人实务怎么做符合财务和税法规定,就是工资怎么做账,个税需要怎么做,还需要做什么,保洁2500工资会计600元
请问,员工2025年度年终奖,在2026年2月,与工资合并一起申报了个税,导致2026年5月起工资个税增加,现在拟更正申报,将已申报了的年终奖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如何操作?
开专票付13个点给一般纳税人跟开普票不付税点给小规模纳税人哪个划算?
老师老师,怎么记账啊
老师老师,怎么开票啊
你好,老师讲的课件。有电子版吗?或者有纸质书吗?
老师,超市税务申报收入是按照收银系统收入申报吗?
幼儿园收到幼儿的伙食费和支付购买的菜金,要计入什么科目
你好老师!有一家玻璃钢厂业务1、采购玻璃加工玻璃钢2、还有用玻璃钢的工程项目这两个业务能捏在一起做账吗?老板的意思还要求算工程项目盈亏,和玻璃钢厂盈亏,这两个业务能放在一个账套做账还是单独做?
之前申报房产税所有的房产合并采集一个税源,2026年起想要把之前的税源终止,重新按照房产证采集,有效期要填25年12月31日吗?这样操作是否可以
符合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