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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这句话,不了解,为什么应交税费的借方还能是非流动的,借方的应交税费不是可以随时抵扣的吗,那就是随时都是带来少交税的效果

2023-08-16 20: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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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6 20:14

你好,学员,一般是其他流动资产 比如有些企业的近几年客户都是开普票,最近几年一直抵扣不了,也可以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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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员,一般是其他流动资产 比如有些企业的近几年客户都是开普票,最近几年一直抵扣不了,也可以放在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08-16
你好; 需要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则需要在资产里列报。所以需要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比如1、“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借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2、“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   3、“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
2024-01-02
同学,您好! 应交税费借方余额符合资产性质,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根据其余额性质和流动性,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列报和披露。 对于以下项目,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1)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资产; (2)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应结转未来期间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相关税收法规明确承认属于预缴,可在未来纳税义务发生时抵顶相应的应纳税额的预缴税款; (4)等待退还或抵顶以后期间应纳税款的多缴税款。 上述(2)(3)(4)各项中,如有证据表明其未来获得退还、抵扣或抵顶的时间距离资产负债表日将在一年或者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孰长为准)以上的,则应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07-07
你好,这个属于资产类科目,只能在借方,规定的是应交增值税出现负数要分类到其他流动资产
2021-12-09
学员,您好,借方余额表明是企业未来可以抵扣的税额,作为资产看待,记入其他流动资产报表项目。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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