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需要补申报个税的个人负担的那一部分属于工资,补申报的个税可以税前扣除。
就是公司11月之前的账是给代理公司做的,因为公司之前没业务,所以代理公司都没有账做和负责空申报,然后法人从7月开始自己刷卡(公户开了但是一直没用)帮自己和挂靠的一个人,还有几个建造师交社保,这些代理也不知道都没入账,所以11月之前的工资都不会发,估计明年只会补这些建造师的工资,其他人都没有工资,像这样之前的账该如何处理呢? 然后现在又让我补缴老板2月到11月的社保,社保可以补但是也没有工资补发,如果税局扣款社保了,我的账又该怎么做呢?
老师,像这种,零工资,社保挂靠这种,我问了下领导,领导说是,那几个人是,自己私下把要交的社保先转给老板娘,由公司帮他们代交社保。公司的工资表也是把这几个人做进去了的,就相当于,在账面上体现的,这几个挂靠社保的人,公司也是给他们发放工资,代扣社保的。(这种形式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虚列工资成本?)后面领导的意思是,这几个挂靠社保的人的工资,走现金发放。但是这个难道没有问题吗?公司正式员工,是走网银代发出去的工资,那几个挂靠社保的,走现金发放工资(实际没给他们发,因为那几个人是老板娘的爸妈,实际也不需要公司给他们发工资)。这种现象,我感觉就像是,虚增工资和社保成本。
公司性质问题,筹备期需要几个有证书的人员,1月开始就帮他们交社保了,4月公司正式运营,才开始发工资,相当于前三个月只有社保没有工资,然后前任会计也没按照个人社保部分去帮他们申报个税 问:这几个人,前三个月的社保公司和个人部分,全部做在管理费用了,汇算的时候可以正常扣除吗?还是需要把个人部分调增?
私募基金公司筹备期,需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所以找了几个有证的,缴纳社保,没有工资,个税也没有申报,三个月后招到员工后减员了,想问下这三个月的社保全部做在管理费用里了,年度汇算需要把他们的费用全部调增吗?
老师有个问题,我们新开了个公司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上个月没交,这个月要补交,然后这个月本身还有社保公积金也要交,那是不是这个月做工资的时候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要扣两个月,这样这样付两笔款,账正好做平,但是这样计算出来的个税会变少,这样合规吗,还是应该就工资还是扣一个月,然后个人部分本月和下月永远有一个月的差
现场更正不知道行不行,网上更正试了下不行,不能增加人员了,如果不更正的话,是不是得调增
你几月份开始给他申报个税的?
对的是的,不修改的话,你就纳税调整。
之前会计是4月开始申报的人员,我试过了没法修改了
一豪,你在四月份一次给他申报。
现场能改吗,个税系统不支持更正的时候新增人员
可以的,带着纸质的申报表、公章去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