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 1、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并不必然导致持票人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逾期提示付款待签收”,但如果持票人能够提供在付款提示期限内提示付款的证据,依旧可以向所有前手行使票据追索权。 2、如果持票人无法提供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证据,则法院会依据票据状态,认定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已经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仅享有对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

老师:经济法的简单题 关于第一问 答案是这样的。但我有疑问 即便是持票人到期了没有承兑 这张票据银行已经承兑 成为票据上的主债务人 就应该对于持票人承担无条件支付的责任 难不成 持票人没按时提示付款 这个承兑人就可以不用付款了 他的票据义务 就免除了 不是说承兑人和出票人是票据上的永远的债务人吗
老师,我公司接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又背书转让给别人,票据到期后票据持票人提示付款被拒,持票人起诉出票人及所有背书人,我公司的后手是持票人把我们也告了,我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被判连带责任赔款后我公司的损失怎么处理呢?
老师,如果汇票,支票,本票超过了提示付款的期限,那是不是付款人和持票人前手都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出票人应该承担。
老师,如果汇票,支票,本票超过了提示付款的期限,那是不是付款人和持票人前手都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出票人应该承担。
老师,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人拒绝付款,拒绝理由是提示付款到期未按规定的时间来提示付款,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吗?根据规定,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介入机构不得拒绝受理持票人在作出合理说明后,承兑人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并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次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老师,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到底是拒绝付款还是应该付款啊?
如果商业汇票逾期提示承兑,那是不是也不对承兑人追索呢?
您好,是的,因为商业票的承兑人是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