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的,相当于我们可以最终添加到12月就可以的

公司成立及员工情况: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员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转入新成立公司,有几个问题麻烦老师帮忙理顺: 1:工资发放情况:10月发放9月份工资,那我申报个税是否是11月份申报10月份发放的9月份工资? 2:9月份开始,我们就是自己缴纳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资未发放,但是五险一金已交,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员工6-8月份工资在9月份一并发放2.7万元且未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在发放的时候并未扣除个税,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缴纳个税,然后这个个税金额在10月份发放9月份工资的时候扣除,这样操作是否合规? 4:上述同事,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扣除的累计费用是20000,这样是对的是吧?
我们工资发放是次月发放上月,9月份新入职员工,他以前的工资发放模式和我们一样,那现在我报9月份个税,他在我单位的收入按零报(因为9月份工资10月份发放11月报税),9月份的个税他也还在原单位申报,那9月份每月累计扣除收入5000岂不是两个单位都算了?那这个在明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自动合并吗?对纳税申报有什么影响?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嗯,就是说比如说我们有一个新成立的企业,假如说是9月份做的税务,登记今年9月份,嗯,如果我们不做人员工资,嗯等假如说我们今年年底12月份有业务了,然后假如说同一个人,我在同一个月12月份可以把这个人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的工资都写到12月份吗?这样的话,嗯涉及到交个税吗?如果说每个月的工资给他写的不超过5000的话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说,嗯,你看,嗯,我们就是比如说有两个员工9月份零申报,10月份零申报,11月份零申报,等到12月份的时候,把9月份10月份11月份的这个工资都一下都入账到12月份,这样可以吗?符合规定吗?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您,您看这样发工资行吗?张三9月份工资申报零,李四9月份工资申报零王五,9月份工资申报零张,30月份工资申报零,李4 10月份工资申报零王5 10月份,工资申报零,张三11月份工资申报灵王五李四11月份,工资申报灵王5 11月份工资申报0,等到12月份的时候把张三9月份的工资,李四9月份的工资,王五九月份的工资分别都写上数据,然后还有就是记账数,张三10月份李四10月份,王五10月份张三11月份李4 11月份往5 10月份都分别写上数字,然后呃写成一个汇总的数是吧?把他们12月份的分别都写上把9 10 11 12,是不是都4个月的工资汇总成一个数据?汇总成一个数据,然后填写到那个收入里就可以了,把9月10月11月12月的工资同一个人的汇总成一个数据,添加到那个12月份的收入里就行了吧?这样可以吗?
会计助理一般开什么票
有建筑行业一般开什么票
我在某景区内开特产店,跟他们属于联营模式,他们没有持股,所有的收入都从收到他们的公账中,他们开票卖给客户。比如我卖了100万,钱收他们账上,他开票和报税,他收走20万做房租,我们开80的发票给他。如果每月不足100万,就要补足20万的房租给他。请问营业额满足100万和不满足100万分别怎么做账?
老师,麻烦帮我找一下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内容
有拉萨地区的老师吗?想问一下,我们单位4月份新增了一个员工的职工保险(单位第一次给员工上社保),增员的时候勾选上工伤保险了,可是5月份扣社保时发现没有工伤这个险种的金额,现在6月份要扣5月份的社保了,还是没有工伤保险的金额,是怎么回事呀老师?
我们公司在闲鱼上买了一些色卡(色彩校准的东西)对方是一个个人开具的照相器材*色卡的发票,金额有2000多,需要给他代扣代缴个税么?
研发费用里面的招待费能否使加计扣除 是否能突破所得税税前扣除?
老师,请问一下跨区域申报个税这个,我们是广西钦州市的公司,有广西南宁的项目,同个省份的跨区域,需要申报异地个税的嘛
买了一辆二手车,车况比较老旧了,入固定资产好还是入长摊好,我的上级主管建议“没有非要进固定资产的必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入长摊”
老师,这个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这个税务登记现在是不是自动开通了,
唉,好谢谢老师
不客气的,祝您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