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没有问题,不是转账方式,也有合同和发票佐证,是真实的出让金支出

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包括熟地、生地价)、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称以房补房、以房补地)、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土地延期开发违约金等。 1.上述费用分别由哪些部门收取,具体如何构成,是什么性质(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有什么用途?开具什么票据?是否可以作为土地价款扣除?各地还有哪些费用? 2.哪些费用无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拆迁补偿、征地补偿,特别是实物补偿有哪些形式,由哪些费用构成,补偿协议如何签订,补偿标准如何测定。实物补偿按什么价格确定销售额,房屋拆迁的成本是否包含土地价款? 4.各地在土地出让环节还有哪些与土地价款有关的规定? 5.对于土地价款扣除范围的问题,各地是如何理解、如何执行的?存在哪些难点?各地在执行其他税种政策时如何规定? 6.是否剔除用于出租的、自用物业面积? 7.后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对以前已扣除的金额追溯调整? 8.如果存在以财政补贴或其他返还的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如何确定扣除的土地价款金额? 9.如果转让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
请做过土增清算老师回答,单土增清算,有银行贷款利息、有集团贷款利息,可以直接用第二种吗?对企业来说比较划算。(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2012和2013年取得土地支付出让金是现金支付,就附上了一张费用报销单作为付款凭证(有省级财政票据和土地转让合同),请问土增清算有问题吗?
【例7】2021年1月8日,甲公司(系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受让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依据受让合同以存款支付出让方土地价款,取得财政票据上注明金额为8720万元,1月20日办妥土地使用证并以存款支付了相关税费为265万元。2021年4月17日-2023年4月20日,甲公司在该土地上自行建造厂房等工程,发生工程材料支出为10000万元,应付工程人员薪酬支出为5 169.4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为10000万元等。2023年4月20日,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50年,该厂房的使用年限为25年,两者均无净残值,分别采用直线法和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和折旧,且不考虑其他税费。(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老师,请问我们单位跟国土和银行签了三方监管协议。今年上半年财政借了一笔钱给我们付这笔土地复垦保证金(付到保证金专用户,我们单位开的账户),现在年底了财政催我们还回这笔借款,但是工程还未完工。现在我们同事跟国土沟通让企业转一笔钱进去保证金账户,原来财政借款就还回去。这样可行吗?他们说国土同意了,但是协议里面没有这家公司
作为一个财务bp,甚至一个财务bp经理,沟通能力是需要非常强的,但是如果沟通之后没有结果,我们只是尽力去做了这样一个工作,是不是就到此为止了
财务核算是一个人做,另一个人做合并报表和合并报表财务分析,请问没有做核算可以作出合并报表财务分析吗?
24年计提费用8万元,24年汇算清缴调增8万,25年做账冲销了8万元,这时候25年的费用减少了,请问24年的汇算清缴需要更改吗
我目前每个月有3600外账在做(10家小规模,3家一般纳税人)招兼职会计,做外账的话,给多少钱合适。
供应链管理公司成立1年不到,一般纳税人,现在要提高开票额度200w,提高后开具的发票不是主营业务,是咨询类发票,这种申请能通过吗?会涉及上门核查吗?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费自己扫二维码先垫付的,发票也是自己付完款自助开的,但不小心开成个人了。要怎么办
请问那位老师比较熟悉林木方面的税务
老师,公司2010年成立的,注册资本600万。实缴0,近几年营收1500万左右,银行贷款600万,这种情况0实缴有风险吗?谢谢老师
想问下税务局申请信息显示未受理是什么意思啊?
甲方的设备49万和乙方的设备10万置换,,乙方银行款出了39万,乙方的设备顶了10万。甲方给乙方开了39万的票,乙方应该咋做账了
需要企业提供支票存根联吗?
您好,需要呀,这个大金额取现,咱的存要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