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要是没有备案汇总纳税的就要自己申报所得税对的。
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分公司在四川,小规模纳税人,不享受小微企业减免政策,请问这种情况企业所得税可以汇总缴纳吗?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北京分公司是不是符合小微企业,分公司就不用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呢
总公司是小微企业分公司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不是不需要申报企税
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什么意思,如果总公司是小微,是不是分公司一定也是小微?无论分公司是独立纳税还是非独立纳税吗?
老师,总公司汇总分公司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那分公司需不需要分摊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