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A选项的意思是:人民法院在收到被告递交的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的副本发给原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B.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3 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C.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应当合并审理 D.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第一审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 选项C: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问题:A怎么理解老师?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再审案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B.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C.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一律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正确答案 : A,B,C,D 【知识点】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此时判决、裁定停止执行 C.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E.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问题:DE选项,什么是再审?再审是二审终审之后再申请审判的吗?二审是3个月内要审结,再审是6个月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终结诉讼情形的有( )。 A.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B.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C.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D.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正确答案 : B,C,D,E 【知识点】第一审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终结诉讼情形的有( )。 A.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B.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C.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D.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E.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正确答案 : B,C,D,E 【知识点】第一审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老师,您好,我想问个问题,就是 我在别的公司是正常上班领工资的,另外我自己开了另一家公司,是法人,我现在想把100万拿出来,这种怎么弄
老师,根据当下市场行情,我想问下餐饮行业的原材料成本占比,成本费用占比,利润的占比控制在多少百分比以内才是正常的呢
老师,进项上个被我抵扣了,但后来发现有几张进项是招待客人的不能抵扣,想问要怎么弄?电局那要怎么做?
应收账款做了一笔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没有证明,汇算清缴在哪里调增
出口型企业,想购买厂房?但是园区有税收要求,有什么办法合理交税吗?
在哪里可以看得出还有多少银行汇票没有还?
老师,我买的课是399的,可以学网银的课吗
你好,金蝶软件,kis专业版,录入现金流量表,具体要怎么操作,哪些需要分类?第一次弄,不太明白?
老师,请问如果是长三角地区的高会,年薪大约多少?
老师,这个通行费是可以抵扣的是吧?我发票这边哦,这个税额这边是有显示出来,但是我在电子税务局那边点出,怎么是一个*号啊?
目的是让原告获取被告的辩护信息,以便于准备下一次的庭审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