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约定:若乙考取税务师,甲即将其合法珍藏的一古籍孤本图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对该图书心仪已久的乙。这一约定实际上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只有当乙考取税务师这一条件成就时,该买卖合同才生效。因此,虽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成立,但未生效,直到乙考取税务师后,该合同才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此,选项C“甲、乙间买卖合同有效”是正确的。
6、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约定乙对外签订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同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3万元的买卖合同。关于该合同的效力,正确的表述是()。A该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B该合同无效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D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责任。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贡任消灭。A2年内B3年内C4年内D5年内
3月6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3个月,以其自有轿车1辆为乙设立抵押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月16日完成抵押登记,且双方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4月5日,甲将该轿车卖给丙并完成交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甲丙间买卖合同效力及轿车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甲乙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故丙不能取得轿车所有权 B.4月5日,丙受让取得轿车所有权 C.3月16日,乙对轿车的抵押权设立 D.甲丙间买卖合同因违反“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约定而无效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抵押权的效力 关于善意取得,此题目的丙是不是不是善意取得啊 ,因为甲虽然设立了抵押权,但是还是有权处分这个资产的是吗?但是有合同设立的时候说不可以转让,所以我想知道这个甲到底有没有权处分呀
甲为了孩子1年后上学的需要,6月1日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预购乙名下住房1套,并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后因学区房房价上涨,乙6月15日遂将该房屋以更高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丁6月30日听说上述信息后,认为乙名下住房应该归自己,同时向登记机构办理了异议登记。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签订的房屋合同有效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丁应当自异议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提起诉讼 E.丙如果在6月15日与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则丙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合同的订立 B选项,甲丙合同有效?不是乙丙吗
甲、乙约定:若乙考取税务师,甲即将其合法珍藏的一古籍孤本图书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对该图书心仪已久的乙。后甲因急需用钱将该书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丙不知甲、乙间的约定),且钱货两清。后来乙考取税务师,向甲求购该书未果,双方遂发生纠纷。下列有关图书买卖合同效力及乙的请求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间买卖合同与甲、丙间买卖合同都是订立时成立并生效的 B.甲、丙间买卖合同有效 C.甲、乙间买卖合同有效 D.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E.乙无权请求丙返还该图书,因丙已经善意取得该图书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C,D 【知识点】合同的订立 C选项,甲、乙间买卖合同有效 但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订立时成立未生效(尚未满足条件) 这个“有效”和“未生效”如何理解?
3月6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期3个月,以其自有轿车1辆为乙设立抵押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月16日完成抵押登记,且双方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4月5日,甲将该轿车卖给丙并完成交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甲丙间买卖合同效力及轿车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甲乙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故丙不能取得轿车所有权 B.4月5日,丙受让取得轿车所有权 C.3月16日,乙对轿车的抵押权设立 D.甲丙间买卖合同因违反“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约定而无效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抵押权 问题:B选项,船舶,车辆等特殊动产登记生效是买卖吗?
老师 我不知道报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的数据在哪里找 一般纳税人 跟小规模都不知道 能教教我吗
老师,请问转让使用过的设备取得的收入和盘盈取得的收入属于啥收入啊
老师,请问要怎么查看公司应缴纳多少社保,个人应缴纳多少社保呢
老师,我明天去一家公司上班,我是小白,要怎么了解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呢?
老师,公司采购了一批材料,这包括了五种材料,但发票开的其中的一种材料,单位是“批”,这个发票应该不可以这样开吧
东西卖了,钱还没收回来,怎么做账
老师,问一下,公司内部银行卡转来转去,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老师:公司亏损几千万,然后我们公司是另外一个公司100%控股,现在控股公司要追究责任,公司欠租金,房东把办公室门锁了,会计凭证都在办公室不让拿走,会计工资也没有发,时隔一年了,现在房东找了律师,说办公室里面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公司的凭证没有了,现在说要追究会计责任,没有凭证了,那会计需要担责任吗?
行政单位公务员通讯补贴和公车补贴会计分录分别 怎么做?
老师你好,请问发行股票,获得长投又是怎样的逻辑呢?贷方是股本,那是代表所有者权益增加,借方是长投,又是增加,两者都增加?@段天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