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请认真读题,题目问的是,不能请求撤销的个别清偿有哪些。
@朴老师不要接了,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费 B.支付劳动报酬 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D.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E.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撤销与无效 答案解析 : 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是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二是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三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 问题:破产撤销权,破产受理前6个月且有破产情况存在的,进行的个别清尝不是也可以撤销吗?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费 B.支付劳动报酬 C.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D.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 E.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B,C 【知识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撤销与无效 问题:债务人财产可撤销情形,六个月和一年内有点混淆?老师, 可撤销情形中有一点: 受理破产申请1年内,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可以撤销,但是在提前1年~6个月期间,提前清偿未到期债权+受理前到期:为不得撤销,这个怎么理解,两个不冲突吗?可以举例子吗?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债务人在向债权人设立了抵押权的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向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无效 B.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终止 C.债务人的债务人故意违反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的义务 D.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继续进行 正确答案 : C,D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问题:C选项,债务人有债务人,可以更为破产企业不是债权人吧,为什么债务人的债务人还债不对呢?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问题:B选项,可以理解物的担保有优先受偿权么?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请求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 A.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个别清偿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C.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电费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D,E 问题:B选项,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个别清偿,老师,本题中B项为什么不是?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这句话怎么理解?
老板报销他个人抬头的电话费,怎么做账?
请教老师:我公司是一家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是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还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老师 我们新公司迁移地址后 变更法人和股东 没有任何业务 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老师,银行明细进了的贷款利息。需要报增值税吗?如何报
老师装修装饰公司小规模预计年收入2500万,其中家居家具1000万,能拿到材料和运费专票,安装费拿不到,家装主材收入600万,拿一小点专票,轻工辅料收入900万拿不到专票,。现在面临合规,怎么重构业务合理避税,怎样升一般纳税人
老板用自己名下的汽车送货产生的汽油费发票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一下如果做一件单位建帐的流程什么
老师,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请问B公司向A公司分红上需要上税吗?
老师好,销售以货物的转移来确认收入还是以收到款确认收入
老师,非货币资产的交换,公允模式下,可以举例一下,转入资产,和损益差额,差额为什么是换出资产的公允-账面呢,他们得联系是什么?
问题:破产撤销权,破产受理前6个月且有破产情况存在的,进行的个别清尝不是也可以撤销吗?
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是我问的你问题的
我不会才问你的
你好,是的,对于受理破产申请前的6个月内,若债务人已经出现了破产原因仍进行个别清偿的,原则上管理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这个观点没有问题。所以你关于这道题目的疑问是什么?
破产受理前6个月且有破产情况存在的,进行的个别清尝不是也可以撤销吗?
你好,是可以撤销的,但是题目是需要选择出不能请求撤销的个别清偿有哪些。
所以选项D不能选择,请问这样解释同学你还有疑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