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没有约定分担份额的,按平均分摊。
老师 给别人担保,作为第三人的 拿抵押物也好 还是 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也罢 一,与银行没有约定承担的份额的,银行可以随便找一个人来实现债权 关键是,承担债务的可以找债务人要,能不能找其他担保人要?有无顺序要求? 二,若与银行约定有份额的,银行还是可以任意找?找到了担保人,担保人能否 只承担份额内的责任,对吗?可以拒绝承担全部责任,对不? 三,还有就是 只是担保人自己 内部协商的按份额承担, 没有与银行约定, 银行是不是找任意一个担保人来实现全部债权吗?还了钱的能找其他担保人及其债务人要钱吗?有顺序要求吗? 下面这个小题,d答案 是正确的吗
法律7-8:25 老师如何区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合同 比如债权人把一份债权给银行作为保理,约定为有追索权,那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银行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如果是没有追索权的,则银行无权向债权人追诉自行承担。有追索权的,对债权人不利,对银行有利。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①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 ②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C) (2)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①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选项B) ②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 ③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师(1)看不明白为什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不是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吗? 还有(2)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呀
老师:这个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是不是可以理解就是三种情况下,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1.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2.在同一份保证合同一起签名的 3.双方约定了承担责任的份额的。
关于一般保证合同承担保证份额的问题。 假如一般保证合同,3位保证人甲乙丙共同保证,但没约定保证份额,债务人也已经破产没有钱了。 那么问题①是不是默认3个保证人各承担3分之1保证责任? 问题②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向其中一位保证人甲请求其承担全部100%份额的保证责任? 问题③保证人甲承担完100%的保证责任之后,那么多承担的三分之二保证责任找谁追偿?是可以找乙丙各追偿3分之1,还是找债务人追偿100%的全部保证责任(可债务人已经破产没钱了),还是找乙丙当中的一人去追偿3分之2??
汽车配件没有进账的项目,可以往出开么?金额比较小
老师,在哪导银行回单是这个界面吗?出纳对账
老师,你好,我老板让我估公司这个目标利润,他和合伙人投资占股各是50%,现在就是知道成本价9元,零售价40元,货拿的多是25元,合伙人有拿货是15元,预计生产2万盒,期中5千盒已经卖出去,知道了卖家估计是各种卖获得10万元,怎么预估1.5万盒的售价,老板说让我根据这个公司三种售价去估算利润
老师,我们之前交的工会经费,计提做的是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_工会经费,缴纳是做的借应交税费_工会经费,贷银行存款。现在工会退回工费,怎么做凭证
现代服务业的加计抵减政策祥情
公司过几天要还贷款,账上没钱,股东个人转款到公司账户,请问这笔款能按实缴资本处理吗?要怎样处理?
请问,如果企业规划是母子公司形式,子公司未办理营业执照前发生的费用,由母公司付,也开票给母公司,这部分费用该怎么处理?
之前小规模简易计说购进的固定资产,后来转为一般纳税人,现在企业要清算,如何处理固定资产
为了一个研发项目缴纳国家标准《地下供水管网修复用穿插内衬塑料软管》编制服务费,这种费用研发不能加计扣除是吗?
财务费用全年不要发票,所得税汇算全部剔除,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