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人除债务人和债权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2.案情:2018年6月1日,李某向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1 年。银行要求李某提供担保。李某找到了经济实力较好的甲、乙、丙 3人。甲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表示愿意在李某不能履行时代为还 款。乙以保证人的身份在李某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签字。丙单方向银 行出具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函。 问题: (1)甲、乙、丙3人是否都可以设立保证?若能够设立保证的, 保证的性质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为什么?(14分) (2)如果甲、乙、丙的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间何 时届满?为什么?(12分) (3)如果在保证期间内,经过银行同意,李某将债务转让给刘 某,此时保证人是否还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12分) (4)如果在保证期间内,李某与银行协商,将借款期限延长3 个月,保证人对于变更之后的债务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12分)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①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 ②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C) (2)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①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选项B) ②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 ③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师(1)看不明白为什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不是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吗? 还有(2)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呀
老师:这个第三人提供保证的,是不是可以理解就是三种情况下,有两个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其他保证人追偿。1.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2.在同一份保证合同一起签名的 3.双方约定了承担责任的份额的。
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一个担保人追偿。老师,这句话麻烦解释一下? 老师,合同的解除,是不是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目的,中止履行合同,明示不履行义务,还有什么就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一般保证合同承担保证份额的问题。 假如一般保证合同,3位保证人甲乙丙共同保证,但没约定保证份额,债务人也已经破产没有钱了。 那么问题①是不是默认3个保证人各承担3分之1保证责任? 问题②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向其中一位保证人甲请求其承担全部100%份额的保证责任? 问题③保证人甲承担完100%的保证责任之后,那么多承担的三分之二保证责任找谁追偿?是可以找乙丙各追偿3分之1,还是找债务人追偿100%的全部保证责任(可债务人已经破产没钱了),还是找乙丙当中的一人去追偿3分之2??
老师,如何计算单个产品的工时 有些产品按照正常工时,有些按照1.5倍的工时,这个要如何计算
老师好,请问本月无销售,工资不计提也没事的吧
请问老师,公司有计提坏账准备,现在公司发生了坏账,该怎么记账?请写出借贷方
员工春节返乡火车票,公司报销,这个怎么做分录?
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前年度有亏损,第一季度盈利,要先报企业所得税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从A公司的变压器分过来用的电,电费是根据A公司提供的电费直接交到供电局,发票也是由供电局开给我们的。我每个月只知道一个电费总数,因为我需要核算成本,成本按不含税额来计算。在还没有收到供电局开具的发票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才能核算出进项税额多少?比如:我这个月的总电费是9233元,怎么样才能算出9233元电费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老师:企业所得税应付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 实际支付给职工: 看总账还是明细账
请问老师,购买的国外服务,已付款,不能取得国内的那种发票,要记入成本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
老师法人自己交个体,个人所的税怎么做分录,需要计提还是
公司要注销,基本上没什么业务,就是在成立之初收到股东一笔8000元的款,现在目前挂在其他应付款,如果这个是资本金的话,需不需要缴税?
我知道第三人保证是什么,我要问的是多个保证人时,保证人可以相互追偿,是不是这三种情况才可以保证人之间追偿?
一般来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所以要看保证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担保人之间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中一名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或者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