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责任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老师,这法条在说什么,适合问什么问题的答案:.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仍然提供保证或者承担保证责任,又以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①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 ②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C) (2)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 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①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选项B) ②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 ③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师(1)看不明白为什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不是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吗? 还有(2)担保合同都无效了呀
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一个担保人追偿。老师,这句话麻烦解释一下? 老师,合同的解除,是不是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目的,中止履行合同,明示不履行义务,还有什么就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一般保证合同承担保证份额的问题。 假如一般保证合同,3位保证人甲乙丙共同保证,但没约定保证份额,债务人也已经破产没有钱了。 那么问题①是不是默认3个保证人各承担3分之1保证责任? 问题②债权人是不是可以向其中一位保证人甲请求其承担全部100%份额的保证责任? 问题③保证人甲承担完100%的保证责任之后,那么多承担的三分之二保证责任找谁追偿?是可以找乙丙各追偿3分之1,还是找债务人追偿100%的全部保证责任(可债务人已经破产没钱了),还是找乙丙当中的一人去追偿3分之2??
在因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因主合同无效导致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主合同都无效了,债务人、保证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如何理解,可以举例说明吗?
老师,我们制造业,生产绝缘管子,但是现在生产经理给不了每种管子的标准的原材料用量,是内帐,那我成本这块咋核算,能不能直接把原材料计入生产成本,然后直接把生产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我这边只能盘库,知道一个月的用料
老师,我公司2023年 12月购入的二手车,现在需要卖了需要给买车的个人开发票,开票的话我要怎么选开票类型,才能享受增值税选择减按1%?
老师您好,请问老师用友T+专业版,做账到了一定时间就失效了需要重新登录,之前做的凭证就白做了,这个可以取消设置吗?
去年出口货物暂时没有进项发票 进来,那以后也不确定 ,现在这一单应该怎么处理?
请问统计报表E203财务状况表,行次301,营业收入按不含税填写,那行次307营业成本按含税还是不含税填?
老师,老板付了2025年4月-2026年4月房租1640元给房东,像1000元以内付给个人的可以不开票,她这个情况算不算1000元以内的?每个月算起来才137元
土地所有权是村里的,厂房我们买下来,没有证的,把厂房翻新了,我们每年交土地年租金给镇上,我们还需要额外在交什么税吗
研发费用不想加计扣除,但是汇算清缴的时候又是必填的,应该如何操作
没有缴纳只是计提了,次年汇算清缴没有那么多
老师从别个公司购入的采矿权需要缴纳印花税吗?还有自然资源局竞拍的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