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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借用挖掘机1台,10月11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将该挖掘机以甲公司名义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交付,丙支付了合理价格。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在11月5日裁定受理债权人提出的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乙公司方知挖掘机被甲公司转让的事实。下列乙公司的请求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请求丙返还挖掘机 B.请求损失作为破产费用予以清偿 C.请求损失作为共益债务予以清偿 D.请求损失作为普通破产债权予以清偿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取回权 问题:CD选项,普通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有什么区别,总是混淆了?

2023-10-31 16: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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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16:58

同学你好,共益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差别主要在于:共益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普通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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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648 追问 2023-10-31 22:09

那按照老师的回答这道题不应该是共益债务吗?11月15日已经受理了!为什么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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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31 22:26

出售行为是在受理前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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