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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详情23:57:54后或5次对话后间题结束永安公司是一家从事电池生产和销售的企业,2021年5月销售电池获得收入共计600000元。已知电池属于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其税率为百分之四,按照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的办法计算缴纳消费税。此外,永安公司销售电池的此笔款项均与客户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永安公司的实际情况,核定其纳税期限为1个月,自欺满之日起15日纳税。根据上述资料,判断永安公司销售电池所涉及的消费税的税法构成要素(无其他资料以上为全部)

2023-11-01 10:2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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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10:29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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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01 10:30

也就是五月30消费税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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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是五月30消费税纳税义务
2023-11-0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023-11-01
您好,这个还有其他的吗
2023-11-01
你好 1.根据资料(1),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M产品相关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24860 贷,主营业务收入22000 贷,应交税费——应增销2860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00 贷,库存商品14000 借,银行存款24640 借,财务费用220 贷,应收账款24860 2.根据资料(2),甲公司委托丙公司代销M产品相关会计处理 借,委托代销商品28000 贷,库存商品28000 借,应收账款24860 贷,主营业务收入22000 贷,应交税费——应增销2860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00 贷,库存商品14000 借,销售费用2200 借,应交税费——应增进132 贷,应收账款2332 借,银行存款22528 贷,应收账款22528
2020-06-11
您好 问题还没有上传完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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