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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仲裁 1.仲裁委员会 (1)“独立” ①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②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③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2)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2.仲裁庭 (1)仲裁庭可以由1名仲裁员成立独任仲裁庭或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仲裁庭,设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3.仲裁员独立 问题:仲裁的办公人员经费哪里来的??

2023-11-02 12: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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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12:07

你好,同学,仲裁的办公人员的经费由财政统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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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仲裁的办公人员的经费由财政统一支付。
2023-11-02
同学你好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2022-03-17
您好,学员。 理由不合法,法律有规定,解决争议的条款可不受合同无效的影响,因此,仲裁条款有效。 《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认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该条款表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失去其效力。 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主要包括如下儿种形式:一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条款。我国对合同争议采取或裁或审制度,仲裁条款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二是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是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四是法律适用条款。五是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
2022-11-17
1,首席仲裁员是双方共同指定 2,有往来的仲裁员属于厉害关系人,需要回避
2022-06-15
您好亲这个是得做题吗
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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