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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追回权和取回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其缴纳出资 C.权利人主张取回权,管理人不予认可的,权利人有权以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D.权利人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提出 E.对因《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无效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答案】ABDE【解析】选项C: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3-11-04 15:3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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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 15:40

您好 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不是以管理人为被告是以债务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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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281 追问 2023-11-04 15:41

特殊取回权,如果物权已经转移,还能取回吗? 未约定交付地点的运输货物,出卖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的时候,物权就发生转移归属于破产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未付钱,那出卖人能在破产债务人未收到货物前,行使特殊取回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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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281 追问 2023-11-04 16:17

人呢?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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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04 16:22

特殊取回权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时,出卖人所享有的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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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不是以管理人为被告是以债务人为被告
2023-11-04
你好,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在重整程序中行使取回权,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2023-11-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
2023-11-02
同学你好,你说的没错有担保的债权在担保范围内的清偿除外。
2023-11-09
你好同学!债务人还债对,但应向管理人还债,而不是向债务人还债哦。
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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