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如果企业性质这样的话,可以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我们公司让一家公司生产化妆品料体,从另外的厂家购买一些定制的瓶子,盒子等,那这些瓶子盒子属于包装物计入销售费用还是作为包装材料计入生产成本,我们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我们公司委托某酒厂加工白酒,我们将收回的白酒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每顿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这一部分是否要算消费税。 回答是: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需再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销售的,需缴纳消费税,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问题1.受托方不是已经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吗?为什么还要分直接出售和连续生产来判断是否征税
D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甲、乙、丙三种产品,合同总价款为120万元,这三种产品构成3个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经常单独出售甲产品,其可直接观察的单独售价为50万元;乙产品和丙产品的单独售价不可直接观察,企业采用市场调整法估计B产品的单独售价为25万元,采用成本加成法估计丙产品的单独售价为75万元。 D公司经常以50万元的价格单独销售甲产品,并且经常将乙产品和丙产品组合在一起以70万元的价格销售。请问甲乙丙三中产品的价格该如何确定,假定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
A客户的应收账款为10000元,但是由于销售出去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为此A客户的下级客户购买此产品后发生后期维护费用3000元,所以A客户直接扣减我们3000元的应收账款,只付给我们7000元货款,请问这个3000元对于我们公司来说是属于营业外支出吗?因为是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后续的事情;请问具体分录怎么录
视同销售 例1:A公司以自产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成本为100000元,市场价为150000元。该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处理如下: (一)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广告宣传费 1255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二)税务处理 A公司以自产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属于视同销售,根据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确认视同销售收入150000元,视同销售成本100000元,同时调减50000元,所得为零。 问,这里视同销售是也不用交税对么?那税务上这样处理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