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也得交所得税哈
老师好,对于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时间段有些模糊,企业的工程工期都是超过1年,合同约定了分期付款时间点,我的企业所得收入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点确认收入,即使款项没收到也要确认,增值税收入也是一样,如果先开了发票,就要按发票金额确认收入,不考虑合同约定的问题,我的理解对吗?
老师,税法规定,无论钱到没到账,按合同签订付款时间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税,处理上是不是按无票收入填税务系统报表,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谢谢
老师,关联企业之间有资金拆借往来(平时也有购销业务往来),这样的资金拆借双方转账时备注货款,挂账应收账款,还款时备注退款;因为在税务上,即使是无偿借款不用支付利息,但借出方要确认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缴纳增值税的。 所以上面的方法可以吗
以下预算会计分录是什么?9.与某企业签订合同,为某企业提供专业业务活动,合同价值100000元。签订合同时,收到某企业预付款项40000元,款项已经存入单位的银行账户。履行合同后,收到款项60000元,并确认实现的事业收入100000元。10.业务活动收入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增值税7500元,所用资金为非财政拨款其他资金。11.租用无线网开展业务活动,每年费用为79000元,按合同规定在年末一次性支付。年末,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费用79000元。
请问,企业业务中,很多时候存在已开票,但是款未收,未发货的情况。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票开具后即需按开票金额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 会计收入确认原则:未发货时商品控制权未转移,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金税三期系统规则:系统自动读取开票金额并带入增值税申报表,导致收入填报冲突。 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老师这种情况确认收入交增值税,什么时候交所得税呀,款没进账
不管是否收到款,取得了对方的结算单,表明你们有收款的权利了,就要确认收入交增值税和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