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的《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B.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3 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C.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应当合并审理 D.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第一审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 选项C: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问题:A怎么理解老师?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包括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 C.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D.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管辖及其适用 问:D选项,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该在原告所在地呢?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起诉和受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B.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C.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1年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D.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D选项,什么时候用“驳回起诉”?什么时候适合“裁定不予受理”呢?总是分不清何时用驳回,何时用裁定?老师有小妙招没?
不会的老师请不要接,请准确完整的回答我的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诉讼代表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诉讼代表人属于本案的当事人,其参加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全体当事人的权益 B.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可由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C.诉讼代表人如果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须经过被代表的其他当事人的同意 D.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推选或由法院指定产生的 E.诉讼代表人至多为3人 正确答案 : B,E 【知识点】行政诉讼代表人 答案解析 : 选项BE:同案原告为10 人以上,则推选2~5 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问题:之前提到的5人以上,1-5人代表是哪个?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行政诉讼不实行反诉制度,被告具有恒定性B.行政诉讼以不服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原告C.行政诉讼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为被告D.行政诉讼实行原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行政诉讼概述答案解析 : 选项D:行政诉讼实行“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则。 问题:行政诉讼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那第一审呢?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和第二审
1.20*4年1月初,甲公司取得乙公司90%,能够控制乙公司。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50万元,差异是一项固定资产评估增值50万元,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甲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包括:(1)银行存款700万元;(2)发行股票200万股,面值1元/股,市场价格1.3元/股;(3)无形资产账面余额500万元,累计摊销为200万,公允价值400万元。另外,支付发行股票手续费1万元。合并前◇甲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280万元,其中,股本1800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万元,盈余公积18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难道不是有货物进出口,市场上的流通货物都可以出口吗?
老师,营业执照上面有货物进出口,是不是只要是商品都能出口,需要增加营业执照范围吗?
老师,这个为什么要加上预付账款的金额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公司法人没签劳动合同报销火车票,能抵扣进项税吗?
老师 请问报个税报应发合计还是报实际要发的工资
其他都明白了,就是(1-20%)和(1+10%),为什么要用1呢?
老师您好,想问下五险中只有医疗属于医保吗
老师 老板用自己的钱给公司当备用金,以微信转账的形式 需要什么票据
老师,请问这个四笔如何登手工账?谢谢
所以A选项 写的是“一般” 不是写的“一定” 这里就隐藏了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