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规模的小公司,两三人业务量不多,开给别人的劳务费,超过500需要索取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境内个人给公司提供的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内的,如果该个人属于小额零星的个人,企业支付个人劳务费,当企业进行税前列支,拿到的凭证可以是一张收据。但是,目前实务中税务机关的标准是,凡是给个人的500元以内为小额零星,超过500元必须开具发票。 至于收据和发票的问题,建议在实务中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如果公司规模较小,业务量不大,可以采取一些简便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仍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老师您好,想咨询三个问题。我们是做规划设计,没合同,假如年初到年底,一共收到预收账款200万,对方一直不开票说以后再开,我们也为对方服务了,也值他们付的款项,所以12月底想确认不开票收入。1:我们平时开出发票的项目名称是:专业技术服务,请问这200万的无票收入需要交印花税吗?印花税到底是按什么确认交不交?2:以前的工资全入了管理费用,其实在收到预收账款时,人员工资已经是劳务成本了,只是没确认收入,就记入了管理费用,现在12月确认收入时,如果只把本月工资计入劳务成本,这成本费用就太低了,怎么办?还有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计入劳务成本吗?3:公司注册资本10万,确认收入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假设按100万计算,第一次提取盈余公积金,按10%计算,10万,就会远超(注册资本的50%)5万,那怎么提取,是严格遵照法定提取10%10万,还是只按利润的一半50万来提取10%5万?谢谢,麻烦老师了。
老师,我新来的这家公司,他们费用报销,基本都是很少见票报销,大多都是先付款,发票后提供过来。这家公司的会计主管跟我说,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该要在付款的时候,就先计入费用。但是,这种问题很大,很多都是款付了,那催发票的事情就落到我们财务身上了啊。他们那些报销的人,也不会管那么多啊,毕竟钱已经打给他们了。还有些小额零星500元以下的支开,收据也不合规,这个会计主管也都给他们报销。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怎样改善这个问题?
我是公司财务,只负责做真实的内账,是一个记真实流水的出纳而已。外账是给外面的会计外包,开票也是外账会计开。问题一:公司不太正规,万一透漏税我这个只负责内账的会有责任吗?税务责任是在老板吧?还是做真实内账的人也有责任?问题二:外包的外账会计开税票时,会写他们自己的名字吗?还是会把我这个财务的名字写上去?但实际上发票我没有经受过。开票资料都是老板和外账交接的,我也外账的人是谁都不知道,从未接触,联络方式也没有。怎么证明不是我?问题三: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的名字,外账会计都是可以随便乱写的吗?若未经我同意,我在不知晓他们开票活动的情况下,外账会计开票时在收款人栏写了我的名字,实际上收款账户是我老板,我有责任吗?问题四:公司很不正规,和我劳动合同都没签,就算发票上被他们写了名字,没签劳务合同是不是就无法证明我是他的员工,那么他们的这些事也与我无关,是他们乱写,我全然不知没有责任。
小规模的小公司两三人业务量不多,开给别人的劳务费,超过500都要索取发票吗?劳务费有时候万把块有时千把块,有时就几百,还是实际操作可以没那么麻烦,收据就行,金额限额多少合适?只要我支出劳务费我都报个税,收据还是发票可以不用那么严格吗?
去年10月份新设立的一家子公司,小微企业,最后一个季度收入800,费用就支出了一笔400的代账工资。 然后 1月申报企业所得税,就按这个实际情况申报了,虽然只有1块多的税费,但是税负率太高了。 这种还能改账吗?或者电子税务局我还能怎么操作吗? 不改的话今年也是都没有收入,要是按实际情况做亏损。会不会导致税负率异常,税务那边有影响吗?怎么解释呢[捂脸] 今年它拿来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又是从去年开始的。去年应付款也没有做房租支出,也没有发票过来,是不是要改账?怎么做账务处理会比较合适呢?
计算公式如下:1. 毛利 = 售价 - 成本 2. 毛利率 = 毛利 / 售价 3. 售价 = 成本 / (1 - 毛利率) 1里面的毛利里面的成本是固定成本还是直接成本?3里面的成本是固定成本还是直接成本?
24年纳税调增了,25年6月份收到24年发票,25年汇算时是否可以调减
固定成本除以毛利率就是盈亏平衡点? 比如毛利五万,营业收入10万五千,毛利率=50000除以105000=47.62% 固定成本是人工工资2万,房租2万,水电费2千,,那么盈亏平衡点就是42000除以47.62%=88198.24元,这是每天的营业收入才能保本?
暖暖老师你好,现在可以问一问题吗
我们公司的小规模纳税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芦竹,现在地里要雇人种苗,施肥,除草等,给这些临时工人现金付工钱,需要他们给我们开劳务费发票吗?财务做账需要什么留存资料,需要给这些人申报个税吗?
老师请问下,就是公司销售商品,对方以融资方式向银行借款支付的货款,然后融资的合同实质是我司债权转让给银行,以后由购买方还款,银行付了货款后又一次扣除了,利息费,担保费,手续费(手续费我司已收到发票),上面三项费用购货方承诺会在支付给我司的,那这些费用我要这样入账合适,还是不入账还是挂应收对方的材料款。
你好老师,我们公司原来都是用公户发工资,这个月想不用公户发工资,直接转给员工,下个月再用公户开始发可以不
1300元加9个点的税点,要开到发票里面吗
员工拿来报销,会计科目挂账要具体到这个人吗
老师,我公司做防水工程,开普票也需要填公司地址及开户信息吗?
谢谢老师,那这个简便处理,比如给个人的劳务费,可以自己定义为超过一千或者两千再让人家开发票吗?或者怎么简便处理合适?因为虽然小公司也是合伙也想尽量正规但是不要太过繁琐,业务量就不多么
这个可以的 尽量还是有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