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先看一下行政诉讼的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临时吊销许可证、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以及警告等行政的处罚不服的。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还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冻结以及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决定 B.行政法规、规章 C.对征收、征用决定不服 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E.行政指导行为 正确答案 : A,B,D,E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C: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A为啥是对的,属于哪一条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原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B.审理对象是被诉行政行为 C.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 D.行政诉讼仅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通常不审查合理性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答案解析 : 选项A: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问题:老师,D选项为什么行政诉讼仅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通常不审查合理性?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D怎么理解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寻梦老师,不要再接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请问老师,25年银行支付40万租金,已经入了成本,26年在汇算清缴之前这个发票补进来了,但是补的是专票353982.3+46017.7,请问这个分录该怎么做?
甲和乙公司合作收购小麦,甲公司贷款500万,但利息由乙公司承担,1、付利息时:甲作账: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贷银行存款,2、乙公司购买甲公司小麦乙公司付款50万,甲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乙公司,3、现开始销售,经理讲贷款利息开到货款里,销售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利息应收账款怎么冲销掉啊?
甲和乙公司合作收购小麦,甲公司贷款500万,但利息由乙公司承担,1、付利息时:甲作账: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贷银行存款,2、乙公司购买甲公司小麦乙公司付款50万,甲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乙公司,3、现开始销售,经理讲贷款利息开到货款里,销售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利息应收账款怎么冲销掉啊?
小微企业残保金政策,具体内容,是2-3人不用交残保金是吗
老师,最近收到了税务局发了信息要补社保,这怎么办,如实补吗?
某企业2024年6月购进设备一台,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5.6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设备2025年应计提折旧额为万元。
老师,没有设备验收单,只有发票和购销合同,4月份已做了固定资产,那么到5月份能计提折旧吗
老师,我刚接手了一家公司,在抖店注册了,我不知道怎么查找数据,每个月的销售额,明细这些都不会,老师有这种企业的工作实操吗?
我们企业一直正常经营的,现在刚迁移新区要出口退税,主题是公司和香港离岸账户企业,发货是大陆这家公司直接发货到国外,报关是EXW出去的,补了两次资料都说物流无法闭环,想问下我如果迁回原来的区,还是要重新走首次退税流程吗?能频繁变更地址吗?
老师,新办的公司,这个月没有工资,是不是7月不用申报个税,到7月开始计提工资,8月发放的时候申报就行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下面这个比较全,在广东法院网找到的
行政调解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居间对具有民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基础上,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一种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调解行为没有法律强制性,行政调解的最终结果是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而不取决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能,行政调解对民事争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都不产生影响。所以行政调解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我不要这么多,我要您言简意赅的表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 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法释〔2018〕1号)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受案范围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二)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三)行政指导行为; (四)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五)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 (七)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 (八)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九)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最后一条是最高法的解释,D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不要再答了,我问别的老师
不要接了
好的,同学,祝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