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可以解释为: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没有改变原有行政法律关系,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新的影响的行为。并且把行政重复处理行为的情形限制为:当事人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行政行为,对已过诉讼期间的行政行为或行政机关具有终级裁判权的行为不服,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行政机关经过审查,维持原有的行为,驳回当事人的申诉。 举一个例子说明为什么不属于受案范围:) 某企业主的营业被禁止。他在复议期限届满后才向行政机关递交一封信,请求复查,并列举了大量的复查理由。有关行政机关答复,这一案件已经处理完毕,不再复查。 该企业主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德国的行政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原则上有权对已过期限的行政行为再次处理,依据新的观点做出新的裁决,由此撤销旧的行政行为,代之以新,而新的行政行为又具有可撤销性。 但假设行政机关对新的复议要求的每一个答复都意味着新生的行政行为,那么,任何不遵守撤销期限的人都可利用一封短信引起这一程序,法律救济期限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司法机关把仅指向第一个决定的不可撤销性或解释其理由的“重复处置”不视为一个新的实体决定,拒绝撤销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决定 B.行政法规、规章 C.对征收、征用决定不服 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E.行政指导行为 正确答案 : A,B,D,E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C: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A为啥是对的,属于哪一条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D怎么理解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寻梦老师,不要再接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若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受案范围、管辖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对此未作规定 B.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金川区人民法院起诉 C.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银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D.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强制拆除行为作为一种强制执行行为具有可诉性 E.法院应判决维持强制拆除行为,因为该行政行为仅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 【答案】BD 【解析】(1)选项AD: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2)选项BC: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E: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 问题:为什么说强制执行具有可诉性呢?可以起诉的意思吗?
请问老师,自然人之间转让股权,张三将A公司的股份1500万元,以转让价230万元转给其父亲,张三取得股权时的原值是230万元,A公需要做的账务处理是: 借:实收资本—张三 贷:实收资本—父亲,对吗?
增资稀释原股的股权税务怎么处理
财务领导叫我今年要做点收入,交点税是什么意思?是指的开收入发票吗?
你好老师,社保个人部分挂那个科目,公司部分也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
老师,不含税价100,供应商收11个点的费用,价税合计111。但是开了13个点的专票,那么我的实际成本价是111/1.13*1.11吗
注册会计师需要每年继续教育么?那需要缴费么
按错误的科目余额表建好账,应收应付怎么调成正确的余额?该怎么做调账分录呢?
电子税务局购销合同确认信息对方发送后怎么一直查不到
老师,我同事以前入科目都入错了,有19-24年的很多科目都入错,实收资本/借款/费用/往来款这些,我11月账都找到错误科目,在11月冲红原单和更正,如果是费用类的就入未分配利润,如果是往来科目就直接调平,入未分配利润的要调整以前的报表吗
老师晚上好!公司要开生产经营会,财务要准备什么资料(是建筑行业)
你是没有自己的思考啊,抄答案的
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你好,这里说的是重复处理行为哈,既然是重复的就是没有意义的哈,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没有任何影响,所以不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