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可以解释为: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没有改变原有行政法律关系,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新的影响的行为。并且把行政重复处理行为的情形限制为:当事人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行政行为,对已过诉讼期间的行政行为或行政机关具有终级裁判权的行为不服,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行政机关经过审查,维持原有的行为,驳回当事人的申诉。 举一个例子说明为什么不属于受案范围:) 某企业主的营业被禁止。他在复议期限届满后才向行政机关递交一封信,请求复查,并列举了大量的复查理由。有关行政机关答复,这一案件已经处理完毕,不再复查。 该企业主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德国的行政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原则上有权对已过期限的行政行为再次处理,依据新的观点做出新的裁决,由此撤销旧的行政行为,代之以新,而新的行政行为又具有可撤销性。 但假设行政机关对新的复议要求的每一个答复都意味着新生的行政行为,那么,任何不遵守撤销期限的人都可利用一封短信引起这一程序,法律救济期限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司法机关把仅指向第一个决定的不可撤销性或解释其理由的“重复处置”不视为一个新的实体决定,拒绝撤销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决定 B.行政法规、规章 C.对征收、征用决定不服 D.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E.行政指导行为 正确答案 : A,B,D,E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C: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A为啥是对的,属于哪一条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D怎么理解呢????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寻梦老师,不要再接了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 B.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C.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D.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不受理的案件范围 答案解析 : 选项BCD: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问题: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若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受案范围、管辖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对此未作规定 B.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金川区人民法院起诉 C.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银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D.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强制拆除行为作为一种强制执行行为具有可诉性 E.法院应判决维持强制拆除行为,因为该行政行为仅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 【答案】BD 【解析】(1)选项AD: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范围;(2)选项BC: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E: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 问题:为什么说强制执行具有可诉性呢?可以起诉的意思吗?
老师,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10万,要交多少税?260要交多少税,刚好300万要交多少税? 今年交了,明年是不是重新计算了?
老师,公司有一台车,折旧计提完了,卖了1000,只开了一张二手车统一发票1000元,一般纳税人,应该怎么做分录
老师:9月6号工程合同, 农民工工资日期从什么时间开始?
条件一里面的1·07是怎么来的?条件二里面的1·05又怎么来的?这个1·07和1.05就是问就是题目当中的括号一和括号二。
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有哪些进项票?还有成本票?
老师您好,一般纳税人10月公户进了收入,这个收入不开票,想问一下这个收入一定要在11月申报10月收入时候申报进去还是可以申报11月时候一起申报
老师,请问一下,定期定额的个体户,按季度申报,发票额度是六万,请问六万是一个季度该是一个月呢?
如果公司法人有残疾证的话,税收有吗优惠政策
老师这边有erp系统的学习课程吗?
请问董老师,B选项红笔标注的地方,综债转摊,综债里的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对应的科目是其它综合收益,转摊,其它综合收益肯定要转出来,那就意味着信用减值损失也得变动
你是没有自己的思考啊,抄答案的
C怎么理解、。驳回起诉不能在起诉??不是可以上诉吗?
你好,这里说的是重复处理行为哈,既然是重复的就是没有意义的哈,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没有任何影响,所以不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