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暂时在法规条文上没有明确写明这一条,个人的理解与判断是: 1.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用于职工福利部分的相应发票是不能进行进项抵扣的。 2.雇主责任险是属于财产险中的一个险种,被保险人是企业,标的是企业依法对员工应承担的责任,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企业。从内容描述看上,这部分不是一种与个人相关的员工福利,因此对于合法取得雇主责任险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 正确界定雇主责任险的类别及被保险人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应当注意,此处的雇主是指用人单位(如企业),不要误解为企业的投资者。 一、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包括人身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由此可见,雇主责任险是以用人单位(雇主)对劳动者(雇员)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是责任保险的一种,显然应当属于财产保险范畴,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不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因而不属于人身保险,并且该险种不具有投资功能。实践中,雇主责任险是财产保险公司开办的保险业务,寿险公司一般不开展此业务。 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是企业而不是职工或投资者。 企业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以本企业作为被保险人,是为自己投保,为本企业支付保险费用。当保单所载明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代用人单位负担了应支付给受害职工的赔偿金,但不能就此认为职工就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即使企业没有办理该项保险,职工也可根据劳动法或劳动合同的规定向企业索取赔偿。作为用人单位的企业才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雇主责任险将负担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支出转嫁给了保险公司,减少了企业自身的开支,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经济补偿由保险公司统一理赔,统一向合法权益受损的员工支付。企业支付雇主责任险保险费,是为自己支付保险费,并不是为投资者或企业职工支付保险费,不属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所规定的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的情形。 企业为自己办理的雇主责任险可以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险范畴,企业为自己购买的雇主责任险,以本企业作为被保险人,其支付的雇主责任险保险费用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符合《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医美总分机构,然后医疗资质证备案的是分公司诊所的名字,然后公司要营业可以用总公司对外收款嘛,分公公司不营业可以吗
请问,生产企业申报完出口退税,税务局也审批完,汇总表有免抵额后,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然后还需要怎么处理,年末结转税金这俩科目账户冲平,那从哪能体现免抵税额抵减了内销的进项税呢,增值税主表上需要做在哪吗,报表里又怎么能看出来呢
老师,应收账款余额在贷方怎么清理,多年一直挂在上面
老师,像这样的专票金额开错了,做调整分录,调过来,那对方抵税,也抵错了咋办?
老师,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所得税的申报表,框红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指的是25年1-6月的数字?
老板开进来不少票让入账,找别人开的也有,都拿来公司报了,需要附付款截图吗,有必要吗
老师,现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收政策是怎样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多少个点来交增值税?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商品,采购的分录怎么做?主要是增值税这一块我不知道怎么弄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