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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宽限届满日起计算6个月的保证时间,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不停宽限,那不损害保证人的利益吗,还是如果宽限,必须通知到保证人,保证人同意才行? 答: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这里说的宽限期就只有一次哈,后续的不算,从第一次宽限期满就开始计算了。所以不会给债务人和债权人不停宽限,损害保证人的利益的机会的。 问:如果连带保证人,保证期间也是六个月吗,如果过了主债务的届满期限,比如第八个月,债权人找到保证人,即使连带债务,是不是保证人也可以不用理债权人了?

2023-11-17 22: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1-17 22:52

同学你好,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也在六个月左右,但这是在没有预先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和保证人有约定,那么保证期间将按照他们约定的期间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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