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连续六个月就可以

一、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请问增值税增量留底退税,连续六个月税款增量留底大于0,第六个月增量大于50万,是只要满足任何连续的这六个月条件,然后任何时候申请都可以吗。比如今年1到6月份满足条件,第六个月增量50万,然后我9月份申请退税。8月底增量留底10万,9月份增量留底退税是不是就是按8月底的10万。假设存量是0
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1.对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税额: (1)自2019 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 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 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 36 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增量留底税额是跟哪一个月饼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关于留抵退税的这一要求: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第六个月到底指的是那个月?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请问后面这个50万元是六个月累计50还是第六个月要有50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