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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跟哪个部门举报?

2023-11-3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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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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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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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虚开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为了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故意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所以虚开发票罪其实就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者没区别。
2023-10-27
您好,税务角度,重大违法行为的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规定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9月11日颁布的《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国税发(2000)156号),下列案件(即大案要案)应当自发现或者接到之日起10日内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1)单位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抗税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聚众抗税,或者冲击、打砸税务机关,或者围攻、殴打税务人员,或者暴力抗税致人重伤、死亡的;   (3)骗取出口退税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税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   (5)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在250份以上的;   (6)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在250份以上的;   (7)盗窃或者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在200份以上的;   (8)非法出售其他发票,或者伪造、擅自制造其他发票,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其他发票,份数在1000份以上的;   (9)违法数额、数量不足本条前列相关规定的标准,但已经造成税款损失10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10)违法数额、数量不足本条前列相关规定的标准,但涉及税务人员徇私舞弊问题并且已经造成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024-03-22
可以的,可以报销的。
2022-07-26
你好在第一栏和第二栏里面填写的。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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