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一般是本月完成就行的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老师,这句话需要怎么理解啊?有点理解不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目前享受方式已进一步优化,如纳税人信息无变化,将自动在次年1月1日起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纳税人信息有变化,应及时予以更新。各地应合理开展宣传辅导,加强提示提醒,积极组织动员,做好舆情应对,确保纳税人2021年度能够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老师如何操作
各位同事,请大家在2022年2月23日申报期之前通过个税app填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另外2021年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填写或者忘记填写的,可以在2022年3月1日汇算清缴之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补填好自己的专项扣除信息 。 老师我想把这句话发同事群里 ,您帮我看看有什么问题 帮我修改一下
老师,问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没在单位预扣,可以在明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在个税app填专项扣除信息吗?还是要在今年填写
为做好2022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工作,请大家在本月底(12.31号前)对2022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无论是否符合填报扣除要求 都需确认,是这个意思吗,还是超过5000工资以上的需要确认
明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确认晚不晚?
不晚,只是现在不做不是提前交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