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股权转让收入:借:实收资本——原股东(出让方) 36%股权贷:实收资本——新股东(受让方1) 21%股权实收资本——新股东(受让方2) 15%股权 2.记录支付的印花税: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银行存款
老师:我这里法人有个公司让我把股权做变更,原来的股权是法人和他侄子两个人的,现在变成另外的一个人!原来二人的比例不详,,具体注册资金和什么信息因为原件丢失搞不清,也还没有做税务登记,就想问这个算股权转让吧,这个如需做变更是不是要交税?这种税怎么个算法??之前的经办人联系不到,现在暂时看不到注册资金之类的信息,谢谢老师!
郭老师您好,是这样,我们新接了一家京东的店铺,由我们经营,这家店对应一个公司主体,我们变更了这个公司的股东和法人成我们自己的,现在需要付款20万给他们,但没有发票,是否可以股份转让的方式支付给他们的原股东,然后不用有发票,我们用股权转让书做附件入账可以吗?这样能操作吗?具体怎样做账呢?谢谢您
老师,我公司收购一家公司 持有100%股权 股权价格总价为81万多 转让方为甲方 受让方为乙方 有一部分内容如下 甲方应纳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16万由乙方代扣代缴 具体办理时 甲方出具81万的股权转让书据 乙方实际支付65 万 另16万交由乙方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是协议书上的一部分内容 实际我们是直接把这16万打给对方 也就是转让方 想问下 这一部分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来说 是对的吗 这个交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公司做账 需要一起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里面吗
老师:您好!请问公司2022年2月份成立,注册资金300万,有三个股东,至今没有收入,没有开发票。税务报表都是空报。内部账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是243000.00元,未分配利润是负数,所有者权益合计也是负数。只有两个股东支付了部分投资款,还有其中一个至今没有到位。现在这个没有资的出股东要退股,他将其名下1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里另外一个股东。要在工商进行股权变更,但新规定是必须到报送相关资料,持税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才可以办理工商股权变更手续。想请教老师:这种情况,股权转让,转让方需要缴纳个税吗?
有点难!老师问一下,我们公司投资了一个公司,现在撤资了,我原来做长期股权投资投资,现在撤资转给另一个股权的转让价款是0元,这个分录怎么做,是冲回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科目营业外支出吗
事业单位通过专项债支付服务费。怎么账务处理?
老师,请问当月原材料暂估了,成本也结转了,次月收到发票,次月的账处理是先红冲上月的暂估,然后按发票原材料数量和金额入账就可以了,是吗?
老师,一般纳税人最开始是个人独资,后面有人注资进来20万,原来的老板占80%,后来的占20%,这个应该怎么账务处理才对啊?需要变更哪些呢?
这里股票的发行费,为何计入成本,方老师讲股票的发行费很独立,冲减资本公积。
老师麻烦详细说一下第五题,彻底不会了?
面试一家物流公司,需要准备什么知识?
“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在所有被审计单位都会存在”与“所有被审计单位都可能存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哪个对?
老师,我们是会计咨询服务行业,小规模,我们老板想在经营范围里加上这些,麻烦老师从税上面,风险上,给一些建议。 经营范围增加: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
“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在所有被审计单位都会存在”与“所有被审计单位都可能存在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哪个对?
公司租了个厂区,要装修,增加其他硬件设施,涉及多个项目分类,多种结算方式,支付款时,怎样做分录
但是老师,印花税的出,受让方都不是我们单位的名字,费用是我们单位出的,(我自己支付完回来报销单位打给我的)
老师那个不是收入,我们这边转让股权是出让和受让双方都需要交印花税的,,但是36的出受让都没有被投资单位的名字,,但是费用是被投资单位支付了
同学你好 这个是出让方和受让方缴纳的
出让方不愿意出这个钱,其他受让方没有什么意见,怎样都能接受,但是代办时候一起办的就一起支付了。所以现在我们可不可以做营业外支出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哦
全程都是被投资单位协调办理,公司领导人表示我们自己出这个钱,所以我是被投资单位的人办理时支付了之后,回来报销的,现在做账问老师咋处理
这个计入营业外就可以了
因为对方单位会计说那个印花税完税凭证是他们公司名称,非要我把报销款退回被投资单位账户,然后他们从自己单位支付给我,我认为没必要。虽然印花税完税凭证不是被投资单位的名称,可他们是股东,应该单位名称不一样,也是跟被投资单位有关联的,拿那个完税凭证可以在被投资单位记账的,老师觉得是不是这样
被投资单位收到钱才可以
老师指的是被投资单位收到自己支付垫付的印花税税款才可以做这次支出还是什么意思啊老师
就是收到投资款要交印花税
老师我现在说的是我们被投资单位承担了股权变更业务出让方和受让方这两方的印花税,但是应税凭证都在他们各自的名下,也就是说这个完税凭证上面都不是我们被投资单位的名称,但这个费用是我们被投资单位承担的,所以被投资单位就是我们,能用他们名下这个股权转让缴纳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做营业外支出吗?费用被投资单位承担的,被投资单位能记在营业外支出吗?
对于印花税和工商变更的费用,通常应该由被投资企业承担。然而,如果这些费用是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自名义缴纳的,且完税凭证上没有显示出被投资单位的名称,那么被投资单位是否能够将这些费用记入营业外支出,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会计处理上,营业外支出通常包括非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损失或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处置等。因此,如果被投资单位能够证明这些费用是由于非日常经营活动(如股权变更)产生的,那么这些费用理论上应该被记入营业外支出。 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还需要考虑税务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费用可能需要被视为不合理的支出,从而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明白了,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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