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股权转让收入:借:实收资本——原股东(出让方) 36%股权贷:实收资本——新股东(受让方1) 21%股权实收资本——新股东(受让方2) 15%股权 2.记录支付的印花税:借:管理费用——印花税贷:银行存款
老师:我这里法人有个公司让我把股权做变更,原来的股权是法人和他侄子两个人的,现在变成另外的一个人!原来二人的比例不详,,具体注册资金和什么信息因为原件丢失搞不清,也还没有做税务登记,就想问这个算股权转让吧,这个如需做变更是不是要交税?这种税怎么个算法??之前的经办人联系不到,现在暂时看不到注册资金之类的信息,谢谢老师!
郭老师您好,是这样,我们新接了一家京东的店铺,由我们经营,这家店对应一个公司主体,我们变更了这个公司的股东和法人成我们自己的,现在需要付款20万给他们,但没有发票,是否可以股份转让的方式支付给他们的原股东,然后不用有发票,我们用股权转让书做附件入账可以吗?这样能操作吗?具体怎样做账呢?谢谢您
老师,我公司收购一家公司 持有100%股权 股权价格总价为81万多 转让方为甲方 受让方为乙方 有一部分内容如下 甲方应纳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16万由乙方代扣代缴 具体办理时 甲方出具81万的股权转让书据 乙方实际支付65 万 另16万交由乙方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是协议书上的一部分内容 实际我们是直接把这16万打给对方 也就是转让方 想问下 这一部分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来说 是对的吗 这个交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公司做账 需要一起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里面吗
老师:您好!请问公司2022年2月份成立,注册资金300万,有三个股东,至今没有收入,没有开发票。税务报表都是空报。内部账资产负债表实收资本是243000.00元,未分配利润是负数,所有者权益合计也是负数。只有两个股东支付了部分投资款,还有其中一个至今没有到位。现在这个没有资的出股东要退股,他将其名下1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里另外一个股东。要在工商进行股权变更,但新规定是必须到报送相关资料,持税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才可以办理工商股权变更手续。想请教老师:这种情况,股权转让,转让方需要缴纳个税吗?
有点难!老师问一下,我们公司投资了一个公司,现在撤资了,我原来做长期股权投资投资,现在撤资转给另一个股权的转让价款是0元,这个分录怎么做,是冲回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科目营业外支出吗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但是老师,印花税的出,受让方都不是我们单位的名字,费用是我们单位出的,(我自己支付完回来报销单位打给我的)
老师那个不是收入,我们这边转让股权是出让和受让双方都需要交印花税的,,但是36的出受让都没有被投资单位的名字,,但是费用是被投资单位支付了
同学你好 这个是出让方和受让方缴纳的
出让方不愿意出这个钱,其他受让方没有什么意见,怎样都能接受,但是代办时候一起办的就一起支付了。所以现在我们可不可以做营业外支出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哦
全程都是被投资单位协调办理,公司领导人表示我们自己出这个钱,所以我是被投资单位的人办理时支付了之后,回来报销的,现在做账问老师咋处理
这个计入营业外就可以了
因为对方单位会计说那个印花税完税凭证是他们公司名称,非要我把报销款退回被投资单位账户,然后他们从自己单位支付给我,我认为没必要。虽然印花税完税凭证不是被投资单位的名称,可他们是股东,应该单位名称不一样,也是跟被投资单位有关联的,拿那个完税凭证可以在被投资单位记账的,老师觉得是不是这样
被投资单位收到钱才可以
老师指的是被投资单位收到自己支付垫付的印花税税款才可以做这次支出还是什么意思啊老师
就是收到投资款要交印花税
老师我现在说的是我们被投资单位承担了股权变更业务出让方和受让方这两方的印花税,但是应税凭证都在他们各自的名下,也就是说这个完税凭证上面都不是我们被投资单位的名称,但这个费用是我们被投资单位承担的,所以被投资单位就是我们,能用他们名下这个股权转让缴纳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做营业外支出吗?费用被投资单位承担的,被投资单位能记在营业外支出吗?
对于印花税和工商变更的费用,通常应该由被投资企业承担。然而,如果这些费用是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自名义缴纳的,且完税凭证上没有显示出被投资单位的名称,那么被投资单位是否能够将这些费用记入营业外支出,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会计处理上,营业外支出通常包括非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损失或费用,例如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处置等。因此,如果被投资单位能够证明这些费用是由于非日常经营活动(如股权变更)产生的,那么这些费用理论上应该被记入营业外支出。 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还需要考虑税务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费用可能需要被视为不合理的支出,从而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明白了,谢谢老师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