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请问员工出差的飞机票跟火车票进项不能抵扣吗?
老师,请问飞机票火车票进项抵扣是按税务的哪个文号呀
老师,飞机票和火车票都是6%的进项抵扣吗
老师,火车票飞机票进项计算抵扣的文件有吗,能发一下吗
老师请问下 火车票计算抵扣(飞机票电子普通)计算抵扣进项税是,做账分录也需要体现出进项税吗
年终奖和工资转账可以一起转吗
增值税预缴3个点的交成2个点了,怎么办
老师,公司资产报废或者资产出售要哪些单据入账?
老师,如果老板的奖金14万,他不填专项附加扣除,个税大概是多少?怎么算的
老师,私车公用,租金:广州的市场公允价一般在哪个价位?
老师,商品混凝土行业1月份开的发票是以前的业务,以前月份也有申报过未开票收入,可以开三个点吗
老师麻烦问下,上个会计10月份走了不干了,他9月份申报单位社保交了大病(个人)保险2470,(个人)养老,医疗,失业共5778.68元,我们是先交9月份先申报缴纳社保,10月20号发放9月份工资,10月份发放工资记分录是借 应付薪酬-工资 89027,贷 现金 80779(实发工资),其他应收款-社保5778.68元,其他应收款-大病2470,9月份他记分录 借 其他应收款(大病)2470,10月份发工资时候他就没通知人事扣个人大病,工资表里也没有显示扣大病,现在已经2026年1月份了,只能把大病在1月份工资里扣了,那这怎么调整分录
个人出勤扣款是在应发里面吗?属于税前工资的一部分吧
请问老师,报废的原材料计入营业外支出,还需要纳税调增吗?
董孝彬老师在线吗?还有个问题需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