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规定:“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第二条已作了明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房屋功能的完善,又出现了一些新的设备和设施,亟需明确。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二、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1987)财税地字第3号)规定:“ (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二)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因此,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将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

老师,请问有关于专票跨年入账的相关规定、法律条款么?
老师您好!请问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是多少?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方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老师,请问在公司工作一年半没签合同,有哪些相关劳动合同法律参考吗
请老师告知一下最新的房租租赁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房产税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请问老师会计法里有规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怎么处理吗?有具体的相关法律条文吗?
你好老师,我司预付了31万的酒店用品款 现在收到32万的发票, 付的时候我做了预付账款31万,贷银行存款 现在收到32的票要怎么做账
请问老师,我账上有一个其他应付款是负数,这个数字是错的。我现在需要调平为零。从新开始登记。会计分录如何做?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期末余额应该等于留抵数吗
老师,从资产负债表如何看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状态呢
老师,生产类出口退税企业是不是不用考虑增值税税负率这些,每个月退多少税就认证多少进项
老师好,一笔报销款本影从A账户支付,错从B账户支付给员工了,需要员工退回B再从A支付吗?
现在的企业成本核算一般用标准成本法还是实际成本法核算啊
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补贴提交什么资料呀,财务会计需要准备什么学习
我们单位是生产型的,内销和出口企业。是2025年10月份单位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是100万,销项税额13万,出口 fob价是3万,当月抵扣进项税额是11万,退税率是13%,请老师帮我算一下这个月的税负率,该怎么算?
老师,淘宝、拼多多、抖音的商家后台的app电脑版在哪里下载?
老师,房产税包括土地原值吗
包含在里面 最后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