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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下午好!四季度季度末计提企业所得税 凭证是不是J:所得税D:应交税费:元月缴纳时:J应交税费D银行存款; 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时:J利润分配D:应交税费

2024-01-1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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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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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16:18

您好,是的,您写没有问题,要是企业会计准则话,做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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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您写没有问题,要是企业会计准则话,做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4-01-12
第一种做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这种做法直接将退税款计入银行存款,并冲减应交税费。在财务报表中,这种做法会使得应交税费和未分配利润的数额相应减少。同时,由于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之差等于净利润累计金额,因此这种做法在财务报表的钩稽关系上是相等的。 第二种做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红字)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这种做法涉及到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首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冲减应交税费,然后再将退税款计入银行存款。在财务报表中,这种做法会使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费和未分配利润的数额都发生相应变化。同时,由于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与年初余额之差减去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于净利润累计金额,因此这种做法在财务报表的钩稽关系上也是合理的。 至于哪种做法是正确的,这取决于具体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企业遵循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并且收到的退税款是以前年度的,那么需要追溯调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这样做可以确保退税款的正确使用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然而,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其他会计准则或税法规定,或者收到的退税款是当年的,那么可能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直接冲减“应交税费-所得税”即可。
2024-05-15
你好,第二种是对的了呢
2024-05-15
你好,结转的是在计提的月末。
2024-05-28
你好,同学 不用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直接所得税费用科目,摘要注明清楚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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