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这个是可以的。

老师,实际工作中,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是跟实际工资有区别的,按照填报要求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等于实际缴费的社保,可是21年度江苏省基数调整,比例也调整,我这该如何填写呢? 是把21年1月至12月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相加累计数,对吗?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那我就去社保缴费明细,1-12月实际缴款多少就填多少? 实缴不等于基数×比例,这有没有关系?
老师,你好,请问 1.工商年报里边的城镇职工养老缴费基数是指城镇户口的参保人员吗?如果是农村户口的是不是不算,填0? 2.养老和医疗这些的缴费基数是不是填2021年1-12月的所有人员的基数总和还是填2020年12月-2021~年11月的? 3.养老保险实际缴费金额是填2021年1-12月实际交的数,就是实际上2020年12月-2021年11月的计提数吗?因为2021年12月的社保是2022年1月份才交!2021年12月交的是2021年11月的社保数?
员工1月入职薪资8000元社保基数是8000,单位帮忙补缴(员工自费)去年11,12月的社保,补缴的社保基数可以是7000吗?
员工实际1月入职,税前工资8000元,自费补缴去年11月12月社保。社保转入的时候用工日期填的11月,月缴费基数填的8000元, 补缴的缴费基数可以填7000元吗?
12月员工有5个人,现在1月已经扣过12月社保了。 1月新入职1人共6人,按理说他应该从1月开始交社保。但是他要自费补缴11月12月社保,单位代缴, 这个员工社保转入核定表的日期按11月填的,相当于他社保已经转入了。哪补缴社保这个操作我什么时候操作? 现在申请补缴还是到2月份了再申请补缴
我们运输公司,给甲方提供运输服务 ,因为操作失误甲方要罚我们1000元款,让直接转款到对方对公户,备注:罚款。这种操作合理吗?怎么入账啊?对方需要开具给我们1000发票吗?还是收据也可以?或者能不能从应付我们运费账单里减少1000元开票金额,最终运费少付我们1000运费?
老师,这是什么意思,没见说过执照年审
生产型企业涉及出口退税,比如内销税额是10,免抵退是税额10,那应该勾选多少进项
老师那个钱已经付出去然后发票没有回来这种账怎么做?
老师我们公司是小规模公司,企业汇算清缴时我们公司有业务招待费要调增这时我是不是要填期间费用明细表
截止2月份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了,现在是不是要先缴纳税款,3月收到的进项只能下次抵扣了是吗?
收到六税两费优惠的退税多笔,从哪里查看具体退的哪个时期哪个税种的?
你好,我是酒店的要为客人开住宿发票是选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还是代理业务
您好老师,一个人在2家公司取得25年全年合计工资超6万,但不超12万,并2家公司都没交过个税,因为每家公司25年全年取得工资没超6万,那是否要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
好的。我现在是12月社保已经扣过啦(不带1月新增的这个人)。 1月这个新增人员刚刚社保转入, 接下来怎么做? 转入的核定表上显示补缴起止日期是2023.11-11月
同学您好, 按要求的话员工入职当月就是给他交社保的, 1月新增一般你们那边也是扣缴两个月的吧,可能是1月会扣两个月的,所以让补缴11月份,你就按照扣的金额计提社保和支付就可以。需要他个人承担的月份就挂其他应收款吧。
不是1月扣12月的社保吗?现在已经扣过啦 然后现在1月新增1个员工,自费补缴11,12月社保。我现在做了社保转入了,转入的核定表上显示补缴起止日期是2023.11-11月,从业日期是11月, 接下来怎么做?
你好,那直接自费补缴11、12月份的社保是他本人去社保局补缴撒?如果是就他自己去补,如果你们公司代补缴,那就补了挂其他应收款,从他工资扣回来。你们公司的社保就正常流程操作就可以啦,你们以前怎么计提社保支付社保就怎么操作。
公司代补缴。 现在就在社保系统申请补缴操作吗? 还是到下个月扣1月社保的时候申请补缴这个操作
同学您好,现在就给他补缴吧。 一、补缴社保的时间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保补交流程 行为人缴纳社保,如果中途中断之后,后期是可以去社保局补缴社保的,所以不用惊慌,具体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当地《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