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老师我想问下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做简易注销,一般注销
老师您好! 什么情况会被判定公司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结果为何不予以受理?
老师你好,什么情况下满足简易注销?还是之前有过收入就不能简易注销
老师,什么情况下公司注销可以走简易流程,营业执照丢失是否可以走简易注销呢?
老师现在注销公司税务,什么情况下可以用简易注销呢?
这个工商符合上面简易注销的话,税务也适用简易注销吗?
你好是的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什么是渉税事宜啊
你好,比如办理外经证之类的
工商符合简易注销那都不用清税是吗
你好,符合工商简易的,基本都符合税务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