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用于招待的酒,专票是不能抵扣进行税金的。

出口退税申报出现这样的警告,但是我反复检查没有录错可以提交申报吗?
宗承包A把工程承接给专业分包B 然后B又分包了C 就是我们公司 然后我们公司没有员工 6又分包给了D 现在A怕工人闹事儿 直接把款打给了D 应该谁申报个税呢?后期款项如何处理呢 这是纯劳务
如果企业启用ERP,财务记账凭证后面需要附出入库单据吗?
老师,建筑公司里的现场经费,安措费,措施费,间接费用这几个科目如何区分,我看了那个长城建筑的实操课,这几个科目老是分不清
总承包A把工程承接给专业分包B 然后B又分包了C 就是我们公司 然后我们公司没有员工 6又分包给了D 现在A怕工人闹事儿 直接把款打给了D 应该谁申报个税呢?后期款项如何处理呢
年终奖是年底一次性计提还是每月计提?
老师我想问一下查账的问题,公司出现财务状况啦
老师,有个公司准备注销,之前老板借款给公司发工资欠老板9万元,实收资本已经全部缴满,账面没有钱了,如果现在增资15万,之后用这钱还款老板的9万元,剩余的留作经营再经营几个月发工资,这样可行吗?
老师,请问这家公司今年的年报已经填报完了吗
老师,这个印花计算表实际工作中哪里去查找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 7 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不好意思,第一条粘贴有误。主要看看36号文这一条哈。明确了交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不能抵扣进项税。
交际不属于无偿赠送给他人吗
如果是礼品(比如手机),就可能存在无偿赠送的问题,条件符合的话,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酒水这类共同消费的,不属于无偿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