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计算原理是一样的。( 2021 年)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2021 年 10 月,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初级农业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100000 元、税额 1000 元,当月全部领用生产适用税率 13% 的货物。该批农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元。 D.1000 『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 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 9%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 税率货物的,按照 10%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本题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是 1% 征收率,故不适用上述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但可以凭票面税额 1000 元抵扣进项税额。 注:一定是收到3%小规模增票才可以,计算扣除9%这个1%是优惠后的也不行、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以两元每公斤的价格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草莓2000公斤免税农产品进项税扣除率为10%,怎么计算?
农产品加计扣除怎么计算,比如我现在收购农产品10000元。我这加计扣除怎么核算
用参照法怎么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知道了参照的农产品耗用率,是 这样计算吗 进项=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
为什么都是收购农产品,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时候,一题将农产品可以抵扣10%的增值税扣除,一题又不扣除10%的,究竟购买农产品委托加工成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要不要将农产品可以抵扣的增值税扣除?
老师你好,我一个月工资1.2万,我如果填写专项扣除的话,两个父母,两个孩子,还有房贷我都能抵扣多少钱,抵扣完还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请问老师,出口的货物。应该在什么时间确认收入,出口报关单还没出来,我们已经开具了INVOICE发票,可以先开具销售发票吗?
老师 现在房子价格可以在政府网站自己能查到是吗
2025年12月买的价值20万的固定资产,是否一样可以一次计提折旧,那么一次性计提折旧的所属是从2026年算,还是可以算在2025年??
老师上午好!我们公司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开出两样苗木的发票,我该怎么做账呢?
增值税法条例以前是什么?以前不是条例么?
请问老师,个体工商户2026年查账征收可以改成核定征收吗,有新的政策吗
老师您好,公司目前处于基建期,因公司距离村民较近,公司与当地镇政府会议纪要上提出建立互帮互助行动,所以公司和村委会达成捐赠意向书,公司购买米面油捐赠给村委会,由村委会发给村民,所以公司是不是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呢
你好老师,2626.1.1开始,是不是小规模开票就是3个点了
老师,早上好!我们一个客户代另一个客户付款,有委托支付证明加盖双方公司公章,这样属于合规处理方式不
您好,以下例题参考下哈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公司2020年4月销售10000吨巴士杀菌乳,其主营业务成本为60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70%,原乳单耗数量为1.06,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4000元/吨。请分别使用投入产出法和成本法计算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 (1)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0000×1.06×4000/10000×9%/ (1%2b9%) =350.09(万元)。 (2)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6000×70%×9%/ (1%2b9%)=346.79(万元)。 【例题·计算问答题】甲企业(一般纳税人)属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企业。2020年4月期初库存农产品200吨,期初平均买价0.21万元/吨;当月从农民手中购入农产品400吨,每吨价格0.24万元,入库前发生挑选整理费用1万元。因企业生产能力下降,当月直接销售外购农产品26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0万元。已知农产品损耗率为3%,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本月加权平均单价=(200×0.21%2b400×0.24)/600=0.23(万元) 平均购买单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60/ (1-3%)×0.23×9%/ (1%2b9%) =5.09(万元) 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30×9%-5.09=6.61(万元)。
投入产出法就是÷1.09,成本法就是÷1.13?
为什么有时候1.09有时候1.13
您好,因为这是3种液体,用的是农产品进项税核定扣除,另一条路 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规定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