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煤炭的水分问题时,通常的做法是根据合同约定的水分与实际化验的水分之间的差异来进行调整,即“折水补吨”。以下是计算过程的详细解释: 首先,明确合同约定的水分和实际化验的水分: 合同约定水分:10% 实际化验水分:8% 计算水分差异: 水分差异 = 合同约定水分 - 实际化验水分 = 10% - 8% = 2% 这意味着实际煤炭比合同约定的煤炭干燥,水分少了2%。 根据水分差异计算“补吨”的数量: 补吨数量 = 实际交货吨数 × 水分差异 这里需要知道实际交货的吨数。假设实际交货吨数为X吨,则: 补吨数量 = X × 2% 例如,如果实际交货吨数为1000吨,则补吨数量为: 补吨数量 = 1000吨 × 2% = 20吨 最终结算吨位: 最终结算吨位 = 实际交货吨数 + 补吨数量 继续上面的例子: 最终结算吨位 = 1000吨 + 20吨 = 1020吨 所以,如果实际交货吨数为1000吨,根据2%的水分差异,最终结算吨位应为1020吨。

煤炭公司,合同约定煤炭水分10%,实际化验水分8%,客户要求折水补吨,这样怎么算,最终结算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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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月底还有一点成本票没拿回来,做账是暂估的成本,那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要把这部分调增的是吗,或者这个月直接不做暂估的成本了可以吗
老师,我们是养殖企业,养羊的,之前用的核算方法是根据,生产上每次转群的羊只月龄,增加的成本,销售也根据生产上做的报表,也不是先销售月龄最大的,后来发现这个核算不能将羊只的死亡全部分摊进去,就改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这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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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1、我们小规模纳税人,能开专票吗?那开了专票还能享受季度30万的增值税免税额吗?比如 2、25年第四季度我们开普票的不含税金额共25万,那再开一张3万的专票的话,那需要交哪个票的增值税? 3、25年第四季度我们开普票不含税金额共28万。那再开一张3万的专票的话,那又需要怎么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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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截止时间是2025.12.31日吗?过了这个时间之后就不能扣除了?谢谢
意思是,化验水分比合同低的时候,结算数量要比实际收货数量多?
可以的,你这样理解是可以的
如果客户不要求折水补吨。是不是就按照实际收货吨位结算
这种情况我就没有去考虑过了